10月30日 公義的神按公義審判
賴建國博士

詩9:3~5│《環球聖經譯本》

3當我仇敵轉身退去的時候,他們在你面前跌倒滅亡。

4因你已經為我主持了公道,你坐在寶座上按公義審判。

5你斥責列國,滅絕惡人,抹掉他們的名號,直到永永遠遠。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詩篇第九和第十篇合起來是一首不太完整的字母離合體詩。這種詩的特色是,希伯來文22個字母,按順序出現在各行或每段各行的句首,且各行或各段長短相近。詩篇中最有名的是一一九篇。這種詩的功能包括:一、展露才華,表達思想;二、用於教導,便於記憶;三、表達完全,頌讚完美。

主持了公道:動詞“你做了”帶兩個名詞賓語:“我的判決”及“我的案件/冤情”,兩者是同義詞,均指法律訴訟。這兩個詞在本篇第8節同樣以連配的動詞形態出現:“審判”與“判決”。

按公義審判:這是詩篇九至十篇反覆出現的詞句,一再強調的觀念(例如:9:8、16、19,10:2、18)。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按公義審判,是政府公權力的最高象徵,也是受冤屈者的最大指望。

抹掉他們的名號:動詞“抹掉”指“抹掉記錄,不再記念”,是司法用語。詩篇中另見五十一篇1、9節,指抹掉“罪惡、過犯”,如同抹掉債務。名號代表這個人,抹掉名號表示在世上永遠不會被人記念,好像未曾出現過一樣。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你有什麼冤屈嗎?且讓至高的神,坐寶座的大君王按公義審判,為你主持公道。

二、別害怕當今的邪惡勢力,囂張跋扈的列國,神很快就會把它們滅絕,抹掉他們的名號,好像未曾出現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