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四22-25
22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標記,而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標記,而是為信的人。23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會說你們瘋了嗎?24若個個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懂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戒,被眾人審問,25他心裏的隱情被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宣告說:「神真的是在你們中間了。」
參考經文
【和】徒2:9我們帕提亞人、米底亞人、以攔人,和住在美索不達米亞、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細亞、10 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的人,並靠近古利奈的利比亞一帶地方的人,從羅馬來的客旅中,或是猶太人,或是進猶太教的人,11克里特和阿拉伯人,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in our tongues)【或翻譯為:我們的方言】,講說神的大作為。」12眾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麼意思呢?」
「標記」這詞(希臘文是semeion)是關於聖靈工作的記號的一個重要用詞;英文聖經往往翻譯為 “sign”,可翻譯為「記號」、「兆頭」或「憑據」。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在和合本,這詞往往翻譯為「神蹟」,用意是指出:耶穌所做的奇妙事情,是見證他是救世主的「記號」;並且在耶穌昇天後,使徒以耶穌的名所行的奇妙事情,也見證耶穌是主的「記號」。
在22節,保羅首先指出:「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記號、標記』!」在聖靈降臨的日子,從「帕提亞人」到「羅馬來的客旅」等許多不同地方的人,都聽到使徒們說出他們不同的「鄉談、家鄉話」。在和合本,使徒行傳第二章出現了三次「鄉談」的翻譯(兩次是用dialektos (dialect),一次是用glossa (tongue)去表達不同地方的「家鄉話」這翻譯),保羅在22節提醒哥林多教會,神用「方言」原來的目的,是向「不信的人」作記號!
所以,我們若真有早期教會的「方言」恩賜,就應該是別族能聽懂的語言,也是能翻出來的語言。所以,在聚會中,若有人聲稱他領受了「方言」的恩賜,就應翻出相關的「家鄉話、地方語言」的內容,好讓我們一起讚歎神奇妙的工作!否則,這些聲稱是「神賜的方言」,卻無人能聽懂內容是什麼!這就會變成為絆倒人的炫耀!用保羅的表達:其他「不信的人」會以為我們是瘋了!以為我們是不能自控,發出怪異的聲音。保羅的一大原則:方言在聚會中,必須被翻譯出來;否則,就不要說!
並且保羅再一次高舉「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好的恩賜,就是能讓人聽懂,能造就人。所以,保羅祈求我們「所有人都作先知講道」:若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按照聖經的真理,按照神帶領的預言,說出造就和提醒人的話,那時,當「有不信的或是不懂方言的人進來」,他們就會被這些話「勸戒、審問、讓他們扎心」!讓他們悔改歸主,將臉伏地,敬拜神,宣告說:「神真的是在你們中間了。」
所以,爲了造就信徒,爲了傳福音,我們在聚會裏的分享都應該用能理解的語言去表達!若真有方言的恩賜,就應該配搭能翻出來的恩賜,這樣才證明這恩賜是出於神!因為唯獨被翻出來的方言,才能讓人明白,才能造就人,造就教會!
保羅在這再重複三個重要的屬靈原則:一、好的屬靈恩賜必須能造就人!二、「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的恩賜重要!三、若要在聚會中「說方言」,就必須要翻譯出來;讓其他人能審視、分辨、認同或不認同!
思想:
有些「很特色」的教會,在他們聚會時,有許多「翻不出來的方言」的表達。若你曾參加過這類的聚會,你的感受如何?你能明白他們表達的內容嗎?你能阿們他們的內容嗎?今天的經文對如何在教會聚會裏用方言,提供了什麼提醒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