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18:22~23、26│《環球聖經譯本》
22其中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往所多瑪去了,亞伯拉罕卻仍然站在耶和華面前。
23亞伯拉罕上前去,說︰「你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消滅嗎?」
26耶和華說︰「我如果在所多瑪城當中找到五十個義人,就為他們的緣故赦免那個地方。」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十八章1至15節記載耶和華來造訪亞伯拉罕,再度堅定祂的應許,就是亞伯拉罕和莎拉要生一個兒子。第16至33節卻講到完全不一樣的事,就是所多瑪城的罪惡。前一段講應許與生命,充滿溫馨與私人的情誼;後一段卻是罪惡與死亡,論及神的公義審判。
本段開始講到,亞伯拉罕與耶和華的深厚情誼,如同知心朋友,所以耶和華要做的事,不願瞞着他。所要做的事,就是要「下去」察看所多瑪城與蛾摩拉城,因那裏罪惡甚大,甚至「呼冤」的聲音達到耶和華那裏。「呼冤」是指因受欺壓而向耶和華呼求,好像以色列民在埃及作苦工,他們的哀聲神聽見,他們的痛苦神看見,神就「下來」拯救他們(出2:23~24,3:7~8)。但在這裏不是要拯救,而是要審判,如同對付背道的城,先派人去詳細考察,確定後才全然滅絕(申13:12~18)。
耶和華把要做的事預先告訴亞伯拉罕,他就抓住第一時間為這罪惡之城代禱。他沒有否認這城的罪惡,只是訴諸公平,「你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消滅嗎?」(23節)更提出疑問,「審判全地的主怎會不行公義呢?」然後他假定城中若有五十個義人,神難道要把他們與惡人一起消滅嗎?在神同意不消滅之後,他又逐步把義人的數目減少,直到十個,耶和華都答應了。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神願意將祂的心意告訴與祂同行的人。你平日怎樣與神同行,藉着禱告而得知神的心意呢?
二、亞伯拉罕蒙召要使天下萬族因他蒙福,他為罪惡的所多瑪代求是一個例子。他的禱告成為後世代禱者的典範,你今天也為別人代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