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立約與應許
賴建國博士

創15:8~10│《環球聖經譯本》

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憑什麼可以知道我會得到這片土地作產業呢?」

9耶和華對他說︰「你拿給我一頭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0亞伯蘭就為耶和華拿來這一切,每樣都從中間劈開,一半對着一半地擺列;只是鳥沒有劈開。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亞伯拉罕之約的第二階段,是神與他立約的禮儀(15章),以堅定與他所立的約。這裏有三點特別值得注意︰

一、親密的稱呼(8節)。亞伯蘭稱呼神是「主耶和華啊」,是舊約中對神最親密、最個人的稱呼,只用於禱告中,表達與耶和華最深厚的情誼。這個稱呼在創世記只出現在本章(2、8節),在申命記摩西則以這親密稱呼向耶和華懇求(申3:24,9:26),大衛更以這稱呼感謝耶和華與他立約,應許建立大衛王朝(撒下7:18~29)。

二、立約的禮儀(9~11、17節)。耶和華吩咐亞伯蘭預備牛羊,宰殺之後,「每樣都從中間劈開」(10節)。「立約」原意是「劈開」一個約,由立約者從劈開的祭牲中間走過。這種立約的禮儀,耶利米先知也曾提到(耶34:18),意思是立約的人如果違約,就要像牛羊一樣被劈成兩半,與中國古時「歃血為盟」意思相近。鳥沒有劈開,可能是因為太小的緣故。

第17節提到,「日落天黑的時候,看哪,有冒煙的火爐和燃燒的火把,在那些肉塊中間穿過」。「火爐和火把」代表耶和華,祂悅納亞伯蘭為立約預備的祭牲,並保證立約必定成就。因此亞伯拉罕之約常被視為「應許之約」。這也類似西奈立約時有黑暗、冒煙與火,代表神的臨在(出19章)。

三、後裔的應許(13~16節)。至於亞伯蘭最關切的後裔,耶和華再度堅定說,他的後裔要寄居外國,受當地人苦待,四百年後必帶着財物從那裏出來,回到應許之地。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果真應驗了(出12:40;徒7:6;加3:17)。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信心在猶豫中成長,立約的禮儀堅定信心,應許更引領人向前躍進。默想神對你的應許,懷着信心與盼望,感恩領受。

二、信主的人,蒙受了神的哪些應許?神以信實堅守祂的應許,那麼人的一方,需要承擔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