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失去一切
葛庭墨

今日經文:約伯記1章13-22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章21節

這情況真是糟糕透頂。凱笙從興建橋樑、紀念碑及大型建築工程中賺了一筆錢之後,便萌生開創新項目的念頭。為此,他賣掉自己的第一家公司,把錢存放在銀行,並計劃儘快再投資。但在那短暫的時間裏,政府竟查封了所有私人銀行帳戶裏的資產,凱笙畢生的積蓄瞬間化為烏有。

凱笙並沒有將不公義視為埋怨上帝的理由,他反倒請求上帝指示他前面的道路,然後,他便重新開始。

在約伯最悲慘的時刻,他不僅失去了財產,還失去大部分的僕人以及所有的子女(約伯記1章13-22節),甚至失去了健康(2章7-8節)。然而,對我們來說,約伯的迴應可做為永遠的典範。約伯向上帝禱告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章21節)。這一章總結道:“在這一切事上,約伯並沒有犯罪,也沒有歸咎於上帝。”(22節,新譯本)

凱笙像約伯一樣,選擇相信上帝。在短短几年內,他建立一個新的事業,而且遠勝於他的第一家公司。他的經歷猶如約伯記的結尾(參閱約伯記42章)。但即使凱笙的事業從此一蹶不振,他知道自己真正的財寶並不在這世上(馬太福音6章19-20節),他依然會信靠上帝。


當你遭受最為慘重的損失時,你的感受如何?

關於你的種種損失,聖靈對你有何啟示?


親愛的上帝,求禰使我更認識禰的愛,

因有太多的事情我並不明白。

靈糧透視

約伯記是聖經中最古老的書卷之一。書中提到遊牧民族迦勒底人(1章17節),以及約伯在受到試煉之後又活了140年(42章16節),這些背景資料顯示,約伯像亞伯拉罕一樣處於族長時期(約公元前2000年)。那時,衡量財富多寡的依據,不是在於擁有多少金銀財寶,而是擁有多少牲畜和奴僕(參閱創世記12章16節約伯記1章3節42章12節)。

新約雅各書的作者特別以約伯為例,勸勉眾信徒要有堅忍的信心(5章11節)。約伯的經歷激勵我們對上帝要有真實的信心,即使面對痛苦、患難和死亡,依然要堅忍(約伯記1章20-22節,2章10節)。

作者: 沈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