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3:11│《環球聖經譯本》
11神定萬事各按合宜的時候,又把永恆放在人的心裏;雖然這樣,人還是不能領悟神自始至終的作為。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永恆”,或譯“永遠”,原文指“長久”、“無止境”、“一直存在”。這字常常用來形容神的本質、神的約、神的律法、神的應許與彌賽亞的國度(創21:33;出31:16;詩110:4;賽40:8,59:21)。這字在傳道書也作“墳墓”或“永生”——永遠的歸宿(傳12:5)。
時間是奇妙的,一方面它是每人都有的,無論是義人惡人、老人年輕人、男人女人,我們每天都有二十四小時;另一方面,每個人在世時間的長短,卻不一樣。人無法控制時間或改變時間,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裏生活,但是,這些時間或時機在神的時間裏,卻因着神的主權而成為美麗,凡事都在神的時間裏成就。時間的有限與神放在人心裏的無限成對比,兩者同時共存似乎形成一個矛盾,人生有限,但人心裏有“永遠”,人渴望長久、一直存在的觀念與生命,但這“永遠”不能使人找到神的作為,因此人心裏的“永遠”一方面使人渴慕永生,另一方面卻提醒人的有限,人不是神。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每人心中都有一個“永遠”,你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活出永遠的生命呢?
二、知道人的有限,不能領悟無限的神所有的作為,對於你認識神、跟隨神的態度有何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