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放下怨恨
葉鬆茂

經文:約翰一書 2:9-11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 那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他不會使人失足犯罪。 惟獨那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也在黑暗裏行走,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

教會一個小組當中兩個組員意見不合,關係破裂,各人逐漸分成兩派,各支持其中一方。教牧介入嘗試不同的方法去解決:彼此溝通、各種輔導、也試過大家避而不談。最後還是兩派怨恨越積越深,各執一詞,水火不容,這個小組看來快要解體了。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應該如何面對呢?

約翰一書當時的教會有人宣稱可以恨自己的弟兄,卻仍然行在光明中。使徒約翰卻直接地指出,恨弟兄的人絕對是行在黑暗裏的。這裏是約翰一書最後一次用光明與黑暗這個比喻,目的是讓我們看清「恨弟兄」這件事的本質,最終是黑白分明,毫不含糊的。

弟兄姊妹之間出現爭執,本來是很正常的,各人背景性格都不一樣,對社會現象、教會方向、個人生活等,都會意見分歧。這些衝突和矛盾,對雙方在教會的信仰參與,形成巨大的「絆腳石」。「絆腳石」亦是2:10「使人失足犯罪」的原意。要解決這些矛盾,其實有兩個不同的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充分的溝通和理解,第二個是雙方都願意放下怨恨。

意見不合,雙方可以通過坦承的溝通,減少誤會。心理輔導可以讓雙方理解各自的性格背景,如何影響其立場,甚至建立同理心。良朋善牧的協調,也可以幫助尋找妥協的空間或可接受的共識。這些都是第一個層次的處理,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最後能否解決問題,還是要看當事人的意願,是否願意放下這些怨恨。某些人覺得對方始終看不順眼,心中充滿恨意,實在不願意放下。使徒約翰說,這其實是一個道德的抉擇、信仰的取捨,不能放下怨恨的信徒,是自己選擇「在黑暗裏行走⋯最後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看不到主耶穌如何愛教會,只看到自己心裏的怨憤。

但我們也可以選擇去愛對方,行在光明之中。上文的小組衝突的兩位主角,最後在教牧的引導下,明白了基督如何深愛這個教會小組,願意放下怨恨,不計前嫌,在整個小組面前彼此承認自己的不是,並彼此寬恕對方,後來整個小組復和,更一起為福音而拼命。

思想:

你現在心底裏有沒有對任何弟兄姊妹的怨恨?解鈴還需繫鈴人,只有你自己可以放下這些怨恨的。你願意因為主耶穌對教會無私無悔的愛,放下這些怨恨,學習去愛每一個弟兄姊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