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 坦承自己的罪
葉鬆茂

經文:約翰一書 1:8-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約翰在1:5-10一口氣提到教會中出現了三個虛假的信仰宣稱,然後逐一駁斥。昨天看了第一個,就是宣稱自己可以與神相交,卻仍然行在黑暗中。今天我們看第二及第三個虛假的宣稱,分別都是否認自己有犯罪的:「說自己沒有罪」和「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這兩個宣稱到底有什麼分別呢?有學者認為前者是說現在沒有犯罪,而後者是說從前沒有犯過罪。另一批學者認為後者是指犯罪的行為,而前者是指潛藏引發犯罪的力量或原理。我反而覺得可能沒有任何分別,只是約翰在修辭上力求變化。

有人說自己沒有犯罪,約翰直斥其非,直接說這是那人「欺騙自己」。其實我們每一個人,只要誠實面對自己,都必然會發現一生中,以至每一天,無論是思想或行動,自己都有各種大大小小的過錯。居然有人說自己沒有犯罪,不是自欺是什麼?約翰更指出這種宣稱,其實是把神當作說謊的。使徒保羅在羅馬書明言「世人都犯了罪」,而且舊約各種獻祭其實也明確指向「人人皆是罪人」這結論,否則就不用每個人不斷重複地為自己獻上贖罪祭了。

現代人不少以為兒童是一張白紙,只需要通過教育去塑造善良的品性,並沒有天生就犯罪的人。這種樂觀的看法與我自己親身的體驗格格不入。十多年來我培育過幾百個不同的兒童及少年,深切體會每個人生命中各種的黑暗面。有些人是雙面人,在父母面前是乖乖仔,在其他人面前才露出真面目;部分男孩子是刻意反叛的, 目的就是要令人難堪;很多時候女孩子心病很重,幾個所謂密友,形影不離,居然一句說話一點小誤會就鬧翻了,從此敵我分明,分黨分派。長大成人後,大家學懂了如何體面地隱藏這些黑暗面,但是仍然深刻地影響我們。以女孩子的心病為例,長大之後到了為人父母的年紀,這些心病仍然會在人際關係之間帶來激烈的矛盾。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有很多意義深長的雋言金句,這就是其中一句。或者你今天可以重複誦讀,甚至背誦這金句。我自己就發現它的確終生受用。

思想:

此時此刻你就可以抓緊神寶貴的應許,向祂坦白承認自己的罪,承認思想及行為上一切的不潔,承認自己一切的心病,承認自己需要祂的恩典。祂是信實的,必要赦免你的罪,藉着「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