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 親眼看見耶穌基督
葉鬆茂

經文:約翰一書 1:1-4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看見了,現在又作見證,把原與父同在,並且向我們顯現過的那永遠的生命傳揚給你們- 我們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傳揚給你們,為要使你們也與我們有團契,而我們的團契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 我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使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約翰一書沒有典型書信的上款,自我介紹,或問候語,約翰一書似乎更像是寫給教會的一篇講章。我們跟從早期教會的傳統,相信這封信跟第四卷福音書是同一個作者,就是使徒約翰,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兄弟,「耶穌所愛的門徒」。

1-3節加起來纔是一句冗長複雜的句子, 全句的主詞和動詞「我們⋯傳揚」要在第3節尾纔出現。為什麼作者選擇這麼冗長的句法呢?當然是要把這封信的主角在第1節開宗明義地指出來:「生命之道」。和修本第2節前後都用了破折號,因為第2節是一個註解,是對第1節提到的「生命」的註解,說明那是已經「向我們顯現過」的生命。

這個「道」也令我們記起約翰福音的首句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不過約翰福音講的「太初」是指創世以前,而約翰一書首句中的「起初」,是指當初使徒約翰把福音傳到當地的時候。約翰福音說的這個「道」,已經成為肉身,如今不單單是一個道理,一個信息,而是歷史中一個活生生的人耶穌,是約翰自己親自認識的人。1-3節其實只是一句話,當中居然說了3次「所看見」,2次「所聽見」,更強調作者自己「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毫無疑問,約翰是要表達福音的核心就是活生生的耶穌基督,那個他自己熟悉的耶穌。

約翰一書是在第一世紀末寫成的,距離耶穌被釘死、復活、昇天已經幾十年了,當時絕大部分信徒沒有親眼見過在世的耶穌。使徒約翰作為最後一個仍然在世的主耶穌的門徒,在年老時再次提醒我們信仰的核心是活生生的耶穌基督,是他當年親眼看過的,曾經同住三年,是他十分熟悉的。

但他強調,並非只有親眼看見過主耶穌的人才可以與主相交。第3節強調信主的人每一個都可以與使徒約翰相交,「與我們有團契」,最終也可以跟約翰一樣與主耶穌相交,建立緊密的個人關係。

一個信二代的姊妹作見證,說她在教會長大,在中學時期發現身邊的朋友都在講道時埋頭於手機,她自己也覺得經文空泛又重複,漸漸將教會崇拜純粹當成是一種社交生活。後來神改變她,願意專心聆聽神的話,甚至在一次聚會中,被神的話感動,臉頰淌下淚水。她在大學二年級時更加入了門訓小組,認真迴應神的恩典。我們都不能滿足於二手的信仰,都必須與主耶穌有親密的關係。

思想:

你也可能已經信主多年,漸漸地信仰只成為你的習慣,返教會成為社交生活,毎天用「爾道自建」也只是你的一個責任。神可能今天就用使徒約翰的話提醒你:信仰的核心是耶穌基督,你必須與祂進入緊密的團契,與祂緊密結連。與使徒約翰一樣,你今天也可以親眼看見祂,親手觸摸祂!只要你願意!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