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直燒七年
高銘謙

經文:結三十九9~10

9「住以色列城鎮的人要出去生火,用軍器燃燒,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棍棒、槍矛;用它們來燒火,直燒了七年。10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也不必從森林伐木,因為他們要用這些軍器燒火。他們要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今天默想的兩節經文,描繪了歌革被打敗之後,以色列民將會如何處置他們的兵器。在歌革與瑪各的兩章的一開始(結三十八4)提到歌革帶着各式各樣的兵器與兵種來攻打以色列地,包括軍兵、馬匹、騎兵、大小盾牌與刀劍,給人一種裝備精良與兵多將廣的印象。

可是,就算歌革的裝備多麼優良,神要在以色列地審判他,最終,這一切優良的兵器在他軍隊戰敗之後便散落在大片的土地上。第9節指出其中有「大小盾牌、弓箭、棍棒、槍矛」等等,經文那麼詳細描述這些兵器,似是給人一種「這麼多也沒有用」的感覺,當歌革被視為全世界最多元兵器及兵種的勢力時,他們的驕傲使他們敗落,然後這些他們引以為傲的兵器卻要讓以色列民拾取,當作柴燒。

第9節指出以色列民要出去用這些兵器生火,由於這些兵器太多,他們根本不需要從田野撿柴,也不用伐木(10節),他們採用歌革的兵器當作柴燒,「直燒了七年」(9節)之久。「七年」是一個象徵性,說明以色列民要奪取歌革的擄物當柴燒達七年之久,「七」的意思就是完全,代表百姓完完全全只需要運用歌革的兵器,便能完全地解決燒柴的問題。「直燒了七年」說明在這完全之年日中,人們都永遠記得這是審判歌革而來的後果。

第10節提到經文的重點,就是「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本來歌革來到以色列地是為搶奪及擄掠,他們的欲心發動,並且胸有成竹,以為必定得勝,誰知他們全然地被打敗,以色列民反而能擄掠他們的兵器,這是一種諷刺,也是罪有應得的對等性刑罰。

思想:

歌革的野心與他所遭受的報應,都成為我們的警惕與提醒,當我們自我膨脹到一個嚴重的地步,以為自己有本錢可以隨意攻擊及欺壓別人,愚昧地想顯示出自己的偉大時,這便正正就是敗壞之時。到底我們的生命是否也與歌革一樣的自我呢?以色列民正在經驗「直燒了七年」的喜悅,他們可以任意取兵器為擄物,這對他們來說是甚麼意思?對你又有何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