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 给野兽作食物的海怪
高铭谦

经文:结二十九1~6

1第十年十月十二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2「人子啊,你要面向埃及王法老,向他和埃及全地说预言。3你要说,主耶和华如此说:

埃及王法老,你这卧在自己江河中的海怪,看哪,我与你为敌。你曾说:『我的尼罗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

4我必用钩子钩住你的腮颊,令江河中的鱼贴住你的鳞甲;我要把你和所有贴着鳞甲的鱼从你的江河中拉上来。5我要把你和江河中的鱼全都抛弃在旷野;你必仆倒在田间,无人收殓,无人掩埋。我已将你给了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作食物。

6「埃及所有的居民必定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你已成为以色列家芦苇的杖;

以西结书二十九章1~16节是一个段落,主要记载耶和华对埃及的审判,当中「知道我是耶和华」在6、9及16节出现,成为全段的主题所在,也成为这段落中其中三个小段落的分段理据(结二十九1~67~910~16)。我们会分别用三天来默想。

经文一开始说明以西结领受对埃及审判的神谕是发生在「第十年十月十二日」(1节),这相信是以西结被掳巴比伦的第十年,以西结被掳的年日是主前597年,所以第十年应该是大约主前587-586年,有学者(Parker and Dubberstein)推算这是主前586年1月7日,大约发生在耶路撒冷被毁之前的半年。当时西底家王或其他人有可能视埃及为避难的地方,但耶和华必会把耶路撒冷及埃及的犹大人交出来被掳(耶二十四8),故此,当以西结在耶路撒冷被毁前半年宣读对埃及的审判时,目的是要让百姓明白他们所倚赖的埃及也难逃从神而来的审判。

第3节提到耶和华视埃及王法老为「卧在自己江河中的海怪」,而法老曾说:「我的尼罗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海怪」这字的直译是「大海怪」,这海怪是邪恶势力的象征,神最终要刑罚它(赛二十七1),而经文提到法老是卧在江河中的海怪,这象征安稳与享乐,也同时让人联想到以赛亚书中提到埃及是「毫不中用的拉哈伯」(赛三十7),「拉哈伯」是埃及神话的海怪,而经文用「毫不中用」来描述,代表埃及与法老都只是虚有其表的海怪,就算外表很可畏,但却没有任何能力与杀伤力。再者,第3节指出法老认为尼罗河是他自己造的,代表他视自己为创造者,甚至视自己为神明,无视耶和华才是真正的创造主。创世记一章20节中有记载神创造「大鱼」,「大鱼」一字正正与第3节的「大海怪」在原文看来一致,说明就算连「大海怪」都是由神所创造,带出耶和华与海怪(法老)之间的分别是创造主与受造物的分别,两者完全不能相比。因此,神要与法老为敌,审判他。

耶和华要用钩子钩住这海怪的腮颊,同时又使江河中的鱼贴住海怪的鳞甲,全部一并都由水中拉上来(4节),这比喻法老与跟随他及投靠他的人(包括犹大人及西底家王)都被神由水中拉上来(被掳),最后都被抛弃在旷野(5节),而旷野的象征让以色列民联想到昔日行走旷野四十年,象征了神的审判,可是此处却利用旷野的比喻来表述「无人收殓,无人掩埋」(5节),因为旷野是一处无人的地方,而旷野最多出现的动物就是「地上的走战,空中的飞鸟」(5节),这些野兽把埃及海怪及与其相关的鱼类作食物,情况就好像耶洗别死后,她的尸体在耶斯列田间被野狗所吃一样,是典型恶人所遭遇的命运。

思想:

我们会如埃及法老一样自称为神明吗?或许我们不会明目张胆称自己为神,但有时我们所言所行都仿佛视自己为神一样,甚至享受身边的「鱼类」来依附自己,可是神最终会刑罚这种如海怪般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