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问 礼拜三

第67問:第六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六條誡命是:“不可殺人”。

禮拜三

請讀民數記35:30

民數記35: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几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這條誡命的另一個例外就是執行死刑。今天有許多人認爲死刑應該被禁止。死刑就是將殺人者處死。在聖經中,上帝不僅允許死刑,而且甚至要求死刑。殺人是對那照着自己形像造人的上帝的攻擊。上帝要求的是,若有人殺了另一個人,殺人者要受到處死的刑罰。對殺人兇手執行死刑的人,不算是違背上帝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