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问 礼拜二

第66問:第五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有長壽和興盛的應許(只要使上帝得 榮耀,自己得益處)賜給凡遵守此誡命的人。

禮拜二

上帝首先把第五誡命給了以色列人。祂應許他們,如果他們遵守誡命,他們就會在應許之地上得以長久。現在上帝的百姓不再居住於一個特定的國家了。那是不是說這個應許就沒有意義了呢?不是的,使徒保羅在新約聖經中也重申了這條誡命,那時候上帝的百姓已經是住在許多不同的國家裏了。請讀以弗所書6:1-3

以弗所書6:1-2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以弗所書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這個應許不是說那些年紀輕輕就去世的人都是不孝敬父母的人。而是通常來說,孝敬父母、聽從父母建議的人,他們會活得比較健康,會比那些不聽父母話的人長壽。

不過,有時候上帝的百姓去世早可能會比年老去世更能榮耀神。發生這樣事的時候,我們可以相信,上帝知道什麼是最好的,並且祂的作爲也是最好的。這個問題的答案說到,在使神得榮耀、使人得益處的前提下,孝敬父母的人,上帝賜他長壽與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