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問:第五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有長壽和興盛的應許(只要使上帝得 榮耀,自己得益處)賜給凡遵守此誡命的人。
禮拜一
如同其他幾條誡命一樣,上帝給了我們順服這條誡命的理由依據。當然,單單因爲上帝如此說,我們就應該總是順服上帝的命令。不過因爲上帝恩待我們,所以祂常常爲祂的命令賜給我們理由依據。祂讓我們看到,如果順服祂會怎麼樣;如果不順服祂,又會怎麼樣。上帝是在以色列人即將進入應許地的時候把這條誡命賜給他們的。
上帝賜給他們“要孝敬父母”的誡命,要他們遵守,這樣好“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上帝曾經應許百姓,只要他們順服上帝,他們就會在上帝賜給他們的地上享受太平。如果他們不再順服上帝,也不再聽上帝的命令,上帝就會興起敵人攻擊他們,把他們擄掠到別的國家去。作爲上帝的百姓,生活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順服這條“兒女要孝敬父母”的命令。
這個問答所使用的第五誡命,記錄在出埃及記20:12,那裏的應許是,人們會在上帝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在申命記5:16中,又重複了這條誡命。讀一讀,看看這句經文又在應許上加添了什麼。
申命記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