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问 礼拜五

第61問:第四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禁止人對那當守的本分忽略或塞責(對當盡的責任忽略 不行或敷衍了事),並禁止人因怠惰(懶惰閒散),或行本來有罪的事 情,或對俗務或娛樂發生不必需(必要)的心思、言語或行爲,以致褻 瀆此日。

禮拜五

上帝的百姓願意花時間讀祂的話語、花時間禱告。當聖靈使人重生,祂會把對這些事的喜愛放在那人的心中。一個人成爲信徒之前,他對聚會、讀經、向真神禱告都不感興趣。當聖靈改變人心,他對這些事產生喜愛之情。他不會厭倦這些事,因爲這些事能夠幫助他更認識上帝。他會每天渴慕做這些事,而不是僅僅在主日。請讀119:147-148,164。

詩篇119:147 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

詩篇119:148 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爲要思想你的話語。

詩篇119:164 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