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问 礼拜六

第57問:第四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 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 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爲六日 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 賜福與安息日,定爲聖日。”

禮拜六

真正的基督徒,雖然都知道並且遵行上帝的話,但不是凡事都意見相合。基督徒是否需要像舊約信徒那樣守安息日,就是基督徒們意見不合的一個領域。至於如何面對我們的分歧,羅馬書14:5-6,22給了我們一些指導原則。

羅馬書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

羅馬書14:6 守日的人,是爲主守的;

羅馬書14:22 你有信心,就當在 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爲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