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問:第二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二條誡命禁止人用任何形象,或用聖經中所未指定的其他任何方 式敬拜上帝。
禮拜一
上帝曾經命令百姓敬拜祂,而且告訴他們,敬拜當中要他們做的事情。上帝的百姓不可以效仿外邦人的敬拜。在舊約時代,當上帝起初賜下十誡給以色列人的時候,他們必須防範的試探就是拜偶像。他們周圍的所有民族,都是外邦人,他們都拜那看得見的偶像。以色列人老是想跟周圍的民族一樣,他們總想嘗試在敬拜真神的時候使用偶像。
正因如此,第二誡命清楚地禁止製造偶像,也禁止在敬拜中使用偶像。上帝的百姓,不僅不可跪拜別神的像,他們也不可以爲真神製作偶像,在敬拜中使用。上帝是靈。祂沒有可見的身體。祂不讓祂的百姓製造一個看得見的東西,然後說這就是上帝,或者說這就彷彿是上帝。請讀申命記4:15-18。
申命記4:15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爲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
申命記4:16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男像女像,
申命記4:17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
申命記4:18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