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問:第二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二條誡命吩咐我們對上帝在聖經中所指定的宗教崇拜(敬拜)和 蒙恩之道,要接受遵守,保持純全。
禮拜六
祭司拿達和亞比戶決定照着自己的方式敬拜上帝,不要照着上帝給他們設立的規矩做。祭司們的工作包括向耶和華焚香。香是一種燃燒時會有香味的粉末。舊約中敬拜上帝的一個環節是焚香作爲獻給上帝的祭。上帝清楚地指示摩西如何製作香料。祭司們在敬拜中只能用某種特定的香。拿達和亞比戶獻上的並不是上帝要求的那種。請讀利未記10:1-3。
利未記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未記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未記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爲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上帝定意要讓敬拜祂的人以祂爲聖。祂要的是帶着敬畏之心的敬拜。祂要求來敬拜祂的,照着祂當得的榮耀來尊崇祂。這也包括照着祂的指示來敬拜祂,而不是照着人的想法來敬拜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