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 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 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徒》16:1-3)
**坚持中的“妥协”**
保罗同意提摩太行割礼,不只因为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而且那些地方的犹太人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这样提摩太日后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服事,就会少一点难处。
多年后,主一路引领保罗来到耶路撒冷为祂作见证。教会的长老忧心已经信主又为律法热心的犹太信徒,会困惑甚至跌倒,就劝保罗照着他们的建议,带领4位犹太信徒进圣殿去行洁净的礼,并替他们拿出不菲的规费。保罗默然领受并不勉强。
**妥协中的“坚持”**
同样是保罗的“真儿子”外邦人提多,保罗就不让他受割礼;同样是受人敬重的彼得和自己的好友巴拿巴,因为福音与外邦人吃喝,但又害怕律法之人的批评而装假,却被保罗痛心批评。
我们的问题是不知如何在“坚持”和“妥协”间平衡。我们的软肋不是目中无人,就是随从众人;我们的症结,就是看人的的脸面过于看上帝的脸面。
祷告:主啊,求你赐我智慧和信心,使我在应该坚持的事上学会坚持,在应该妥协的事上学会妥协,不是为了自己的益处做抉择,而是为了别人的益处,为了你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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