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歌罗西书三18~21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合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虐待她们。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生气,恐怕他们会灰心。
保罗将基督徒的伦理责任集中到家庭生活之上。本段的内容,跟前面两章多的经文的关连不大,可以视为独立的篇章。有趣的是,它跟保罗在以弗所书五22至六9的教导倒是非常相似,跟彼前二18至三7的教导也有很多雷同之处。还有,提前二8~15;六1~2;多二1~10,也都是有关家庭伦理的教导。综合上述现象,我们可以有以下的推论:
第一,这个家庭伦理适用于所有信徒:本段的教导非为针对歌罗西教会的独有情况,保罗只是在他的书信的末段,做了一个相对标准化的家庭伦理的教导。这个教导是普遍性和一般性的,没有批评或纠正某些错谬;而是正面提醒,鼓励信徒按照真理而行,放诸四海而皆准,对所有人都适用。
第二,家庭伦理是早期教会对基要真理所认定的部分:如果本段的教导不是特别针对歌罗西或以弗所或某个教会,而是保罗和彼得都恒常做的;我们可以相信这是早期教会的一个普遍性教导,是使徒对真理的应用的一个共识,认定这是基督信仰的基要教导,不能不说的。
为甚么家庭伦理这么重要?早期教会的信徒几乎都是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家国大事不是他们能够高攀的领域;基督信仰的实践,除了是福音使命(狭义的,口述宣讲,让人皈依)外,便是在小老百姓的生活世界里的生活见证,而家庭肯定是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场景。
还得指出,早期教会多数是采用家庭教会的形式,信徒在家庭聚会,并向亲属传福音,教会成员间不少都有血缘的关系,家庭是教会的基本单位。要是信徒的家庭关系不和睦,在家里行为不恰当,肯定影响教会成员间的关系。所以,家庭关系影响教会关系。家庭伦理也是教会伦理的重要部分。
这里牵涉到维持基督徒家庭的正当性和稳定性的必要做法,有强烈的实用性(甚至盖过伦理性),所以不仅是基督徒家庭伦理守则,更可视作一个基督徒家庭的管理指引。跟以弗所书里的教导相若,家庭伦理乃围绕着家庭的三种最主要的关系来论述的,便是夫妻、父子和主仆。
有说保罗论述的家庭伦理,似乎偏向男性。为甚么有这个偏重?是保罗对男性另眼相看吗?不,原因倒是,保罗对为夫为父为主人的男性有更高的要求。保罗告诉他们:丈夫要爱妻子,父亲不要惹儿女生气,主人要公平待仆人。在一个父权社会里,妻子顺服丈夫、儿女听从父母、仆人听命于主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根本没有选择权;但丈夫爱妻子,父亲尊重儿女,主人公平待仆人,却不是理所当然的,这才牵涉到伦理要求。无论如何,丈夫、父亲、主人是有权力的一方,对无权者本来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但保罗的教导却清楚限制了他们的权力,并要求他们对其「附属物」给予应有的尊重。
在夫妻关系方面,保罗的教导很是简洁,妻子要顺服丈夫,丈夫要爱妻子(18~19)。他给的理由很简单:妻子顺服丈夫,「这在主里面是合宜的」;就是说,这是基督徒最恰当的态度,与信仰身分相称。至于丈夫爱妻子,便没给予理由,只补充一句:「不可虐待她们」,用反面的说法指出要善待妻子,要对她们好。
爱超越功利性的考量。丈夫爱妻子,不能将她看成佣人、性伴侣或随意可弃的附属品;也不能只要求对方的给予,而自己却不付出。基督教的爱讲究奉献和牺牲,特别在以弗所书,保罗将丈夫对妻子的爱,攀附到基督对教会的爱的高度,要求丈夫为成全妻子,全然付出,包括自己的性命(弗五25~33)。
保罗要求丈夫爱妻子,善待她们,对当时的歌罗西社会,这是最及时到位的教导;即或在今天的世界,也还是最有效的。我们可以听到许多婚姻和家庭的专家缕述「理想的婚姻关系」、「夫妻相处之道十诫」、「美满家庭的秘诀」等高论;但要实现幸福的婚姻和家庭,却其实不需要复杂的说教,只需要彼此有爱有尊重,便已足够。许多美满的婚姻,夫妻二人都没受过甚么专业训练,他们只是全心全意爱护着对方,毫无保留付出自己,便甜甜蜜蜜地活上一辈子。
父母儿女方面,保罗对父母的要求,不是正面的如何教养孩童,让他们健康成长(参弗六4);而是特别的负面提醒:「不要惹儿女生气」,指的是不要激怒儿女,不要粗暴对待他们,和他们发生严重的冲突;原因是「恐怕他们失了志气」(和合本),就是在情绪和心理上产生长远的伤害。「失了志气」是自尊和自信受损,和修版译作「会灰心」。
过份严厉和强势的父母,很容易在儿女的心里投下阴影,让他们怯懦退缩,遇事逃避,不敢作主张,不肯承担责任。
将这个吩咐变作正面的教导,保罗关心的是下一代的情绪和心理的健康成长。除了物质的供应、知识技能的灌输外,栽培他们成为有自尊和自信的人,积极乐观,刚毅果敢,勇于承担,是同样重要的。
儿女要听从父母,这是没得说的规定。但做父亲的,不要轻易伤害儿女的感情,破坏他们的自信。在二千年前的罗马社会,未成年的子女尚没有独立的人格,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要求,即或放在今天,也是先进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