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 我在問“我愛主嗎?” (小剛)

經文:“義人哪,你們應當靠耶和華歡樂;正直人的讚美是合宜的。你們應當彈琴稱謝耶和華,用十弦瑟歌頌祂。應當向祂唱新歌,彈得巧妙,聲音洪亮。”(《詩》33:1-3

一個人真的信主,就有了上帝兒子的靈。他在旁人面前叫上帝爲“阿爸”、“父親”,是不會臉紅的;他也應該願意向祂唱讚美的歌、敬拜的歌。

一個人真的愛主,他應當真的把嘴裏唱的活出來;唱的比說的好,說的比做的好,可惜“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的事並不少見。

一個人真的跟隨主,他的生命就是一首美妙的讚美詩;如若什麼事情都是大寫的“我”,什麼東西都是“多餘”的再給神,他唱的還是世上的歌,還是流浪的歌。

禱告:主啊,願我因你歡樂,既是一個泉源,就不要再流出甜和苦兩種不同的水;主啊,願我聲音洪亮,剛強壯膽,不要因懼怕,又模糊了焦點;主啊,願我彈得巧妙,你吹笛我起舞,同一種調,同一首歌,同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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