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
基督徒該如何正確地處理基督與律法的關係呢?
第三條路
律法主義者將基督與律法等同,認為基督信仰不過是遵守一套律法體系,因而他們缺乏與基督的活潑互動,而陷於自義;無律主義者(或反律主義者)則將基督與律法對立,認為基督的到來已經廢除了律法而輕視律法,反倒常干犯律法。
耶穌卻為我們指出了第三條道路,信靠基督而成全律法:既脫離了無律主義(或反律主義者)的泥沼,又拒絕了律法主義的枷鎖。基督既非律法本身,亦非律法的廢止者,而是律法的成全者。唯有祂才能讓我們走在真理與恩典的光明大道上。
耶穌作為律法的成全者是什麼意思呢?
祂是舊約律法所應許並指向的那一位,就好像他是舊約律法這橄欖樹所結的橄欖一樣。因此,對於律法的理解必須通過基督及其權威解釋來看,否則便會失焦點而走向錯謬。
耶穌不僅使用了“實實在在”,而且通過與天地對比來強調律法的恆久性,並指出人們對律法的正確態度當是遵行而非廢止,因為這會決定了他們在天國的位分(參《太》5:18-19)。 這實在是給我們基督徒一個很大提醒。我們不能因信基督就輕看律法,反倒因信祂而喜愛律法。我們透過基督來察看律法,藉着律法來看到基督。
經歷更新
相較之下,文士和法利賽對律法的態度與詮釋,同樣需要我們警惕。他們雖以嚴苛遵行律法著稱,除了摩西律法以外,還添加了口傳律法(Oral Torah),但他們熱衷的是字面的遵行,而輕忽律法的精義,更看不到法律所指向的基督。後來,他們以律法之名定了律法成全者的罪更是說明了這一點。
耶穌挑戰他們的詮釋(參《太》5:21-47),同時,耶穌還指出遵行律法的目的不在於建立自己的義,而是經歷生命的更新:“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換句話說,基督徒不是靠行律法稱義,但律法其一的目的指教我們如何作上帝的兒子。
律法與生命在道成肉身的耶穌身上得到完美統一。我們該如何纔有可能更像父神一樣完全呢?就是唯有立志並尋求完全地信靠、並願意遵行上帝的獨生兒子的教導,效法基督的生命。
禱告:主啊,求你真理的聖靈開啟我們的心,讓我們看清基督和律法。使我們完全信靠基督,更新生命,願意過感恩聖潔的生活。奉主名求!阿們!
歡迎您上網 behold.oc.org 閱讀更多好文。《OC舉目》面對當代挑戰,與教會同行,和跟隨基督的您一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