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在整本聖經中,我們經常看到神施行超自然的奇蹟。耶穌在地上傳道期間,到處行神蹟,在馬可福音第5章,他使一個小女孩從死裏復活。那些蔑視聖經的人常常因爲它的神蹟而拒絕它,無論是出埃及記中的瘟疫,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神蹟,約拿的故事,還是基督的奇蹟。
但神蹟的合理性取決於預設。根據定義,無神論者必須拒絕任何神蹟;不可能有,永不。但對於那些接受聖經最前三個字—“起初神”—的人來說,聖經的神蹟在理智上是合理的,在哲學上是合法則的。如果真有神,根據他的定義,就有產生神蹟的可能。
這是一件好事,因爲除非基督能夠使死人復活並賜給我們永生,否則我們就有很大的麻煩。行奇事的神能使我們的心剛強,行奇事的基督能使我們的眼目向上仰望。當我們看到來自超自然恩典的力量和祝福時,我們就像馬可福音5章的人; 我們大喫一驚。神蹟之神能讓我們的心保持堅強,神蹟之基督能讓我們的眼睛向上看。當我們看到來自超自然恩典的能力和祝福時,我們就會像馬可福音第 5 章中的人一樣; 我們就大大地驚奇。
正如一首古老的讚美詩所描述,我們 "被他的良善所充滿,迷失在他的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