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 作有智慧的慷慨者
麥耀光

經文:箴言廿二26-27

26不要爲人擊掌擔保,也不要爲債務作保。

27你若沒有甚麼可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牀呢?

智者第四則的格言是有關爲人作擔保。智者勸喻讀者在施行慷慨時,要作出風險管理;並且要考慮爲人作保所要承擔的後果。第26節用了兩個「不要」來提醒讀者不應做債務的保證人。那麼,這是否指在別人有需要時,不應該伸出援手呢?舊約不是鼓勵人要慷慨捐獻嗎?甚至以免息的方式來借貸給有需要的人嗎 (申廿三19)?的確,若捐贈給窮人,是不會期待對方償還的。當然也有很多人在領受了別人的恩惠後,是會報恩的。可是,借貸就不一樣,因爲所借貸的款項是必須償還的。

慷慨捐輸或借貸是一種美德,但爲別人的債務作保,卻需要三思。或許因爲有些人滿有樂於助人的好心腸,單純的以爲只是在作保的單據上籤個名字而已,並且以爲之後不會有任何麻煩事。故此,智者多次苦口婆心囑咐讀者不要做保證人。在箴言書中,智者已是第五次談及「作保」的教導 (參六1-5十一15十七18廿15)。在六1-2,智者就曾以爲父的心來勸諫過讀者:「我兒啊,你若爲朋友擔保,替陌生人擊掌,你就被口中的言語套住,被嘴裏的言語抓住」。

26節的「擊掌」,是指在答應作保時所做的手勢,表示完成法律交易的行動;而「爲債務作保」的意思是表明願意償還別人的債務。或許當初作擔保人的時候,可能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甘願承擔負債風險。可是萬一將來的經濟狀況出現逆轉時,那時又怎麼辦呢?

故此,智者在27節用了「若」的假設狀況,另外也藉着發出問題來帶出不要作保證人的原因。27節的「你若沒有甚麼」是一句諺語,其意思是「你有不存在的財物」,就是說「你沒有錢」。既然你沒有錢,爲何作保呢?有學者指出,這個假設性的反問:「何必呢?」是含有批評和責備成份的。作保的,你是否想過你將會承受失去一切財物的危險?就連你現在「睡臥的牀」,可能也會被人奪去。而無法償還的後果,就是債主會將你最後最值錢的財物全都拿走,那時,你就要睡在地上了。

這則格言是智者嘗試保護讀者,在助人時不致賠上自己的財產,以致連家人也受到牽連。

反思:

1) 你如何保持有慷慨的心,同時不落在爲人還債的陷阱中?

2) 當有人請求你做擔保人時,並動之以情、說之以理,你該如何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