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翰福音3:29
29娶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在一旁听,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欢喜快乐。因此,我这喜乐得以满足了。
对于施洗约翰门徒的提问,约翰除了说「不」之外,还用上「娶新娘」的比喻:「娶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在一旁听,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欢喜快乐。因此,我这喜乐得以满足了。」让我们今天一同默想这句话。
「娶新娘的是新郎」。其实,不知道读者有没有发现,这是一句颇没有意义的话。哲学上有一个概念叫做「套套逻辑」(Tautology)。例如,「所有未婚的人都是单身的」(All bachelors are unmarried)。基本上,套套逻辑中「主语」和「谓语」其实是相等的。如果我们从这角度去想,「娶新妇的就是新郎」可说是一种「套套逻辑」:娶新妇的,当然就是新郎!岂会有别人呢?这不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吗?这不是浅白易明的事吗?还需要解释吗?
不过,荒谬地,事实上,却真的出现了混乱。原来,真的有人会以为自己是「娶新娘」的人——而他不是新郎!他只是新郎的朋友!世上岂有这种荒谬的事?一个人,认识新郎,参与新郎的婚礼,大家高兴了,气氛高涨了,这个人竟然要娶别人的妻子?!不会吧?新郎的朋友怎会忘记自己的角色?不!这不是忘记不忘记的问题。世上岂有人会不知道「娶新娘的就是新郎」这个恒真式?
约翰如此提醒,原来,在信仰上,这种谬误是会发生的。当一个人当了新郎的朋友太久,一旦他忘记了「新郎」的存在,对着「新娘」太久,日久生情,喧宾夺主,就会做出如此荒谬的行为。诚然,当这场「婚礼」成为了一场表面的宗教仪式,只要各方面在表面上做足,有场地,有礼服,有程序,有诗歌,有观礼的人,究竟谁是新郎,究竟是新郎还是新郎的朋友,都变得不要紧了!
这正是今天教会要思考的问题。
默想:
你呢?你在这「婚礼」日子久了,会否也忘记一个简单的道理:「娶新娘的就是新郎」?你是否仍然在婚礼上察觉「新郎」的存在?还是已经在婚礼中扮演一位主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