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 耶路撒冷會議的召開
李文耀

經文:徒十五1-35

1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導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照摩西的規矩受割禮,不能得救。」2保羅和巴拿巴跟他們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和辯論;大家就決定指派保羅、巴拿巴和本會的幾個人,爲所辯論的事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3於是教會爲他們送行。他們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沿途敘說外邦人歸主的事,使眾弟兄都非常歡喜。4他們到了耶路撒冷,教會、使徒和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做的一切事。5惟有幾個法利賽派的信徒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6使徒和長老聚集商議這事。7辯論了許久後,彼得站起來,對他們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讓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8知道人心的神也爲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9又藉着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他們和我們之間並沒有甚麼分別。10現在你們爲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11相反地,我們相信,我們得救是因主耶穌的恩典,和他們一樣。」 12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着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和奇事。13他們講完了,雅各回答說:「諸位弟兄,請聽我說。14剛纔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人民歸於自己的名下;15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符合。16正如經上所寫的: 『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了的帳幕,從廢墟中重新修造,把它建立起來,17-18使剩餘的人,就是凡稱我名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自古以來顯明這些事的主說的。』 19所以,我的意見是不可難爲那歸向神的外邦人;20但是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所玷污的東西、血和勒死的牲畜,禁戒淫亂。21因爲歷代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都有人宣講,每逢安息日,也在會堂裏誦讀。」 22那時,使徒、長老和全教會認爲應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一同到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爲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二人在弟兄中是領袖。23他們帶去的信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向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問安。24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裏出去,用一些話騷擾你們,使你們的心困惑,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25我們認爲,既然我們同心定意,就揀選幾個人,派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到你們那裏去。26這二人曾爲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自己的性命。27所以我們派猶大和西拉去,他們也會親口述說這些事。28因爲聖靈和我們決定除了這幾件重要的事,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29就是禁戒偶像所玷污的東西、血和勒死的牲畜,禁戒淫亂。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就好了。祝你們安康!」 30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會眾,把書信交給他們。31眾人唸了,因爲信上鼓勵的話而感到欣慰。32猶大和西拉自己也是先知,就用許多話勸勉弟兄,堅固他們。33二人住了些日子,弟兄們打發他們平平安安地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裏去。35但保羅和巴拿巴仍留在安提阿,和許多別的人一同教導,並傳揚主的道。

徒十五1-35記載使徒們在耶路撒冷召開的一個會議,內容討論有關基督徒應否按照摩西的規矩接受割禮的問題。有幾個從猶太下來的人教導弟兄姊妹,說:「你們若不按照摩西的規矩受割禮,不能得救。」(徒十五1) 這個看法與保羅教導凡信靠耶穌的人都得稱義(徒十三39),兩者有沒有牴觸呢?就這個問題,早期教會未有一致的看法,於是要召開一個基督徒大會去處理。可以說,這是基督徒在歷史中召開的第一個大公會議,作者把開會的原因、經過、議決及相關的跟進工作都詳細記錄出來,再次顯示路加十分關注教會合一的問題,每當教會出現激烈爭辯的時候,路加就會用一段較長的經文去述說矛盾得以化解的經過(徒五1-11六1-7十一1-18)。

與十一章的爭辯比較(那裏爭論猶太基督徒可否與外邦基督徒一同喫飯),這裏直接指向得救的問題,更加「到肉」。在法利賽派的信徒眼中(徒十五5),外邦人若要得着上帝的救恩,除了相信耶穌基督外,還要跟猶太人一樣接受割禮(只適用於弟兄身上)及遵守摩西的律法(適用於全會眾)。針對這個要求,保羅和巴拿巴跟傳遞這信息的人產生了激烈的爭執和辯論,於是教會指派他們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看看如何處理(徒十五2)。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行程中,保羅和巴拿巴沿途述說外邦人歸主的事,使眾弟兄都非常歡喜(徒十五3)。這個簡短的記載顯示保羅和巴拿巴有一定的信眾支持,在這個形勢下,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也不能太輕率地處理這個爭議。保羅與巴拿巴到了耶路撒冷,教會、使徒和長老都接待他們(徒十五4)。

由於雙方爭論許久仍未有結果,會議最後需要兩個有份量的人物站出來作出總結和裁決。彼得的講話集中在上帝的親自見證上,由於聖靈的賜下(表示上帝的收納)與接受割禮和遵守摩西的律法沒有必然關係,於是教會必須平等地看待外邦基督徒—─「他們和我們之間並沒有分別」(徒十五8-9)。再者,彼得指出猶太基督徒也不是通過行割禮和守律法來獲得救恩,「我們得救是因主耶穌的恩典,和他們一樣」(徒十五11)。既是如此,猶太基督徒又何必強求外邦基督徒去跟從一個自己也滿足不到的屬靈準則(徒十五10)?在這個基礎上,雅各(相信是耶穌的兄弟)在眾人中站出來做出定奪。雅各謙虛說是自己的意見,其實是一錘定音:「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所玷污的東西、血和勒死的牲畜,禁戒淫亂。」(徒十五19-20) 關於這封信的內容大致記錄在十五23-29上面,裏面特別強調這是「聖靈和我們的決定」(徒十五28)。這是一個由人召開的會議,然而決定也是聖靈和人一起作出的。於是,這個會議對整個普世教會(包括當時與日後)都有約束力。在這個爭辯得以化解的記載裏,我們再次看到三個重要元素(參徒十一1-18):合一的精神、領導的話語權及信眾對聖靈抱開放的態度。

會議結束後,耶路撒冷教會差遣保羅、巴拿巴和兩位代表(稱爲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返回安提阿去,把會議的決定和書信交給當地的信徒。眾人唸了信上鼓勵的話,就感到欣慰(徒十五31)。猶大和西拉在安提阿停留的日子亦用了許多話勸勉弟兄,堅固他們。當二人離去後,保羅和巴拿巴繼續在安提阿傳揚主的道。這個簡短的記載再次讓讀者看到,主的道被傳開、信徒得以堅固纔是教會應該有的最高考慮。人間的規矩和律法的吩咐無疑重要,但是相對於人能夠自由地得到基督的拯救恩典,也僅屬次要的考慮。當然,基督徒也當盡諸般的義,爲了與不同種族、文化的人相處,需要時常警惕自己不做令他人受到冒犯的事。有見及此,耶路撒冷大會採取了一個折衷的辦法:一方面提醒猶太基督徒不要把別的重擔、不能負的軛放在外邦基督徒身上,另一方面又提醒外邦基督徒要禁戒偶像所玷污的東西、血和勒死的牲畜,以及淫亂的事。

思想:

  • 基督徒需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嗎?基督的福音與摩西的律法有何關係?信中提到禁戒「血」,究竟是甚麼意思?面對嚴肅難解的信仰問題,早期教會通過召開大會來處理。若有甚麼決定,參與者都會憑信心認定這是聖靈和他們的決定,於是對普世教會有效。基督信仰傳播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期間經歷過大大小小許多不同的大公會議。這些會議的內容就確定了基督信仰的大公性(catholicity),不是個別堂會或牧者可以隨意改動或推翻的。基督信仰有個人性的一面(耶穌基督與「我」的關係),同時也有普世性的層面(聖靈與「我們」整個普世教會的關係)。關於基督教會的大公性與普世性,我們認識多少?當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企圖建立自己對信仰的一套理解、標準,那會有甚麼問題產生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