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徒八26-40
26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27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個埃塞俄比亞人,是個有大權的太監,在埃塞俄比亞女王甘大基的手下總管銀庫,他上耶路撒冷去禮拜。28回程中,他坐在車上,正念着以賽亞先知的書,29聖靈對腓利說:「你去!靠近那車走。」30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裏,聽見他正在念以賽亞先知的書,就說:「你明白你所念的嗎?」31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他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32他所念的那段經文是這樣: 「他像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羔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33他卑微的時候,得不到公義的審判,誰能述說他的身世?因爲他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 34太監回答腓利說:「請問,先知說這話是指誰,是指自己,還是指別人呢?」35腓利就開口,從這段經文開始,對他傳講耶穌的福音。36二人正沿路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裏有水,有甚麼能阻止我受洗呢?」38於是他吩咐把車停下來,腓利和太監二人一同下到水裏,腓利就給他施洗。39他們從水裏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再也看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地上路。40後來有人在亞鎖都遇見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揚福音,一直到凱撒利亞。
經文記載的事件緊接着上文,有主的一個使者吩咐腓利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他就起身去了。路加爲何刻意記載這個事件?這個經歷有何特別之處?腓利應該有其他的福音工作與經歷可被記錄下來的(徒八40),路加爲何單單記載這個事件?一個原因明顯是藉此表明,福音的好處現在也惠及一個來自外邦、敬畏上帝的人。此人是一個埃塞俄比亞的太監,擁有大權,負責看管女王的銀庫(徒八27)。與上文提及的西門相同,這個太監在自己的人眼中都是大人物,不同的是,兩者對上帝有着不一樣的心態,一個想利用上帝獲取更大的權柄,一個對上帝存着敬畏的心。太監在回程的路上,正念着先知以賽亞的書。藉着這個故事,路加要指出福音的傳講並不侷限在猶太人身上,上帝眷顧一切敬畏、尋求祂的人。
單是這個原因仍不足以叫路加記載這個故事,因爲下文(第十章)即將更詳盡講述一個虔誠的外邦百夫長的信主經過,那又何必在這裏多舉一個例子?記載這段經文的另一個原因,或許是要指出耶穌基督的卑微和忍耐(無聲、不開口),把他的遭遇與以賽亞書五十三章連結起來。耶穌基督乃被殺的羔羊是聖經一個很重要的主題(約一36),而這段經文補充了「羔羊」這個意象的意思─—羔羊不單跟赦罪有關,也有無聲、不爲自己辯護和爭取權益的意思。
最後或者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要記載這件事,相信是要通過這段經文指出上帝藉着聖靈的工作並不受地方、時間和資源的限制。任何地方都可以傳講耶穌的福音,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爲人施洗(徒八38)。這個主題剛好迴應了司提反在殉道前的申訴—─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殿宇(徒七48-50)。爲什麼這一次不需要使徒親自來爲他按手禱告呢?這個受洗的太監領受了聖靈沒有?路加沒有明言,不過從整個事件都是由聖靈促成來看(徒八29,39),相信那人應該已領受聖靈。畢竟在領受聖靈一事上,主動權永遠在聖靈的手中,因此是不可以用錢購買得到的(徒八18-20)。這個事件更加讓我們肯定,上文提到使徒按手與聖靈賜下的關聯性是有一個歷史的特定意義,藉此爲後來要證明上帝已收納外邦人這一事建立憑據。在太監身上並沒有使徒的按手,但不能因此斷定他還未領受聖靈,畢竟聖靈的工作不受限制,使徒按手與聖靈賜下沒有必然的關係。
思想:
- 當聖靈催促我們的時候,我們是否願意向陌生人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當中有何困難呢?主耶穌是被殺的羔羊,關於「羔羊」這個意象,聖經有甚麼教導和提醒?一個人由信主到接受洗禮是否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思考和印證呢?爲何不可在決志信主的那一刻就接受洗禮?問題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