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徒五1-11
1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2把钱私自留下一部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部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3彼得说:「亚拿尼亚!为甚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使你欺骗圣灵,把卖田地的钱私自留下一部分呢?4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钱不是你作主吗?你怎么心里会想这样做呢?你不是欺骗人,是欺骗神!」5亚拿尼亚一听见这些话,就仆倒,断了气;所有听见的人都非常惧怕。6有些年轻人起来,把他裹好,抬出去埋葬了。 7约过了三小时,他的妻子进来,还不知道所发生的事。8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地的钱就是这些吗?」她说:「就是这些。」9彼得对她说:「你们为甚么同谋来试探主的灵呢?你看,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10她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年轻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把她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11全教会和所有听见这些事的人都非常惧怕。
这段经文记载了一件发生在早期教会的事,有一对夫妇因为把卖了田产的钱私自留下一部分,结果当场死在使徒彼得面前(徒五5,10)。究竟他们做错了甚么,竟然要接受这么严重的后果?作者路加为何要记载这一件看来不太光彩的事?借着这个带有审判含意的事件,上帝要教会学到甚么功课?这些问题都不是容易作答的。
首先,这个事件与初期教会的建立有密切的关系。五11指出「全教会和所有听见这事的人都非常惧怕。」这里是路加第一次使用「教会」(ἐκκλησία)这个名词(包括路加福音),表示在他眼中,教会正式在这里成形了。在耶稣升到天上去之后,信徒已在楼房里聚集在一起,不过那时的群体仍未用上「教会」这个称呼。经过五旬节圣灵的降临、瘸腿者得医治、使徒被查问和威吓,以及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件,「教会」正式在路加的叙事中登场了。教会的成立原来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当中信主的人要经历圣灵充满、放胆地讲论耶稣基督是主的信息、坚定不移地确信上帝的应许必成就,以及学习记载在五1-11的教训。在路加看来,五1-11是教会成为教会所必不可少的一个经历,于是有必要记录下来。究竟这个经历要显出甚么呢?
明显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问题不在于把钱私自留下一部份那么简单,这是问题,但不是最严重的一个,以致两人当场在彼得面前仆倒,断了气。从彼得的口中,我们得知他们的行为与「欺骗圣灵」(徒五3)或「试探主的灵」(徒五9)有关。买卖田产又跟圣灵有关?当然,单纯买卖田产是相当个人的事(personal matter)。他们可以卖,也可以不卖,至于卖了田产所得到的回报,他们亦有完全的使用权。问题是,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卖出田产这一个行动并不是个人、私下的事,乃是与整个信徒群体的集体精神(collective spirit)有关的:「许多信徒都一心一意,没有一人说他的任何东西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他们当中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凡有田产房屋的都卖了,把所卖的钱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每人所需要的,分给每人。」(徒四32-35)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相信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也有着同一个意向把田产卖了,要把收集得来的钱分给有需要的人。
在没有强迫之下,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作了一个向上帝立志的行动,却不知何故竟然把一部分的钱私自留下来。彼得何以知道此事?是有人通风报信,还是直接得到圣灵的默示?我们不知道,相信这不是路加写作的重点。明显地,路加要读者知道的,乃是二人的隐瞒行为与信徒群体的集体精神反对,其严重性有如「欺骗圣灵」、「试探主的灵」一样大。当我们如此看经文的时候,就立刻意会到当时信徒之所以一心一意,愿意把自己的东西奉献出来是出于圣灵的感动,可说是圣灵充满的一个表现。在圣灵充满之下,信徒群体不单放胆传讲上帝的道,同时一心一意,没有一人说他的任何东西是自己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隐瞒行为破坏了这个精神,直接或间接地挑战圣灵在信徒群体中的地位与领导,一个行动就足以显出他们的不信,根本不属于这个由圣灵启动与带领的信徒群体。说得极端一点,从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欺骗行为,可看出二人根本还未悔改归正、经历圣灵的充满。如果不是这样,何解他们并非与其他信徒一心一意呢?
可是,为何上帝不给他们二人一个悔改的机会呢?「欺骗圣灵」是很严重的事,但有必要立刻死在彼得的脚前吗?作为受造物,我们要承认总有些事情是不能完全被人明白、理解的。「深哉,上帝的丰富、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 上帝既是上帝,祂有绝对的主权去向这人施怜悯,向那人施行审判。通过耶稣基督的行动,我们知道上帝是一位爱我们、爱世人的上帝(约三16),于是,上帝竟向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赐死,相信有祂非做不可的原因,或许上帝知道二人的顽劣已到达一个不可挽救的地步,又或者要借着他们的死来杀一儆百。无论如何,这个事件令所有听见的人都非常惧怕(徒五5,11)。上帝要借着这个审判行动使所有信耶稣基督的人都有敬畏上帝、敬畏圣灵的心,这是经文要带出最明显的信息。上文提到,听从上帝是信徒一个最重要的态度。严格来说,信徒需要听从和效忠的只有一位,那就是上帝(徒四19)。这段经文进一步指出,敬畏上帝也是相当重要的。基督徒需要时常带着敬畏的心去听从上帝的吩咐。上帝的吩咐从哪里显明出来?一方面通过上帝的道(徒四31),另一方面通过众信徒在圣灵感动下一心一意的行动(徒四32-35),亦即信徒群体的集体精神。于是,上帝对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施行审判,一方面要激发起众人对圣灵敬畏的心,同时亦可藉此维护信徒群体的集体精神。在初期教会发展之初,可预计外在环境将会变得越来越不友善,于是刚成形的信徒群体有必要尽最大的努力,在圣灵的引导下维护合一的精神。没有同心合意,教会就容易被击倒,如此脆弱的教会可怎样面对外来的压迫呢?类似的事件也曾经发生在旧约的子民身上(亚干的事件,书七1-26)。
通过彼得靠着圣灵扫除最后的障碍,全教会就在惧怕之中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现在,这个教会已预备好,可以在任何的困难之中同心合意地把耶稣基督的道传讲出来。圣灵叫人有宣讲的能力、医治的能力,以及清除一切破坏教会集体精神的能力。「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
思想:
- 作者路加为何要记载这个故事?重要性在哪里?为何私自留下一部分卖田产的钱是欺骗圣灵、试探圣灵的作为?上帝为何要对亚拿尼亚与撒非喇二人作出这么严厉的审判行动?从第一章读到这里,你可以看出圣灵会赐哪些方面的能力给跟随基督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