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 歷史必成就上帝的應許
李文耀

經文:徒一15-26

15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16「諸位弟兄,聖經的話必須應驗。聖經中,聖靈曾藉大衛的口預先說到那領人來拿耶穌的猶大;17他本來算是我們中的一個,並且得了這一份使徒的職任。18這人用他不義的代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19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着他們當地的話把那塊田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20因爲《詩篇》上寫着: 「願他的住處變爲廢墟,無人在內居住。」 又說: 「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21-22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出入的整段時間,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爲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一起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23於是他們推舉兩個人,就是那叫巴撒巴,又稱爲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24眾人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哪一位,25去得這使徒的職任;這職位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26於是眾人爲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承接上文,一15-26記載了一件發生在初期信徒當中的事情。由於猶大的背棄與離世,眾人要爲十二使徒另覓一人以替代他的位置。學者指出,這是新約聖經其中一段最難解釋的經文。篇幅關係,我們集中思想兩個問題:路加爲何要把這個事件記載下來?究竟作用在哪裏?

要解答兩個問題,我們首先退後一步問:沒有了這段經文會有何損失呢?這段經文主要講到兩個人物的遭遇,一個是出賣耶穌的猶大,另一個是代替猶大成爲其中一個使徒的馬提亞。沒有了講論猶大的這段經文有何損失?一個可能的解釋是,路加在這裏補充了馬太福音的記述,那裏指出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銀子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由於祭司長和長老不願收回這一筆流無辜人血的銀錢,猶大就把它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祭司長看到,就用了那銀錢買了窯戶一塊田,用來埋葬外鄉人。在馬太眼中,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太廿七3-10)。路加的記載卻省略了許多細節,當中只提到:「這人用他不義的代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徒一18) 這一個補充資料卻爲後人造成不少困擾:究竟猶大真實地是怎樣死的?福音書之間的記錄是一致的,還是偶爾有出入?此外,通過使徒彼得的說話,路加也補充了按着當地的話,「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徒一19)。

  從經文的鋪排與發展看,這段經文的重點似乎不在補充資料上面。關於猶大的一段記錄,我們是從彼得說的話中得知的,即是說,彼得爲何說這話纔是重點所在。彼得在信徒中站起來說這話究竟有何目的?按照經文的發展,我們清楚知道彼得說話之目的,乃是要從那常與他們一起的人中,推舉一人來承繼猶大的使徒職分(徒一22)。爲什麼猶大的職分必須有人替代呢?因爲在彼得的眼中,聖經的話是必須應驗的(徒一16),這個認定被放置在彼得整個講論的開頭,發揮着一個校正視覺的作用,正如徒一1-11對全書發揮指導作用一樣:要真正知道歷史事件的意義,就必須從「應驗上帝的應許」這個角度去看。

若是如此,路加藉着彼得的話要讀者注意的,就是上帝的應許怎樣在歷史上得到延續和滿足。不錯,歷史上充斥着許多人不可計算、控制的事,有誰可料到最接近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人起來要出賣他?然而,一切發生在歷史裏看似偶然的事,也不過是應驗上帝說的話而已。這裏,路加沒有興趣跟讀者討論複雜的神學、哲學問題—─猶大出賣主是出於個人自由的選擇,還是一早在上帝的計劃裏被命定了?這是人類很想討論、解決的問題,然而路加期望讀者注意的僅是:人類歷史從來沒有離開過上帝的話語發展!就算是仔細到「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的事件,也都在廣義上面應驗聖經的話。「應許—應驗」是昔日使徒用以理解歷史事件的信仰角度,於是不斷引用聖經去「證明」這件事和那件事是如何應驗聖經的話:

因爲《詩篇》上寫着:「願他的住處變爲廢墟,無人在內居住。」[引用詩六十九25] 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引用詩一0九8]

在今日的人看來,彼得的解釋、講法似乎有點硬着來,無論讀者怎樣看,也看不出詩篇六十九與「血田」的關係在哪裏。這個正好說明使徒與我們的分別,在於他們總是能夠在聖經裏看到一些關聯,是普通信徒所看不到的。嚴格來說,彼得不是要向聽眾、讀者「證明」他的說法,乃是要他們簡單地去接受這一個理解,這是一個信心的宣認,不是經過各種驗證、推論所得的結果。在彼得的眼中,發生在猶大身上的事件應驗了聖經的話語,並不是偶然的事。猶大的一段記載是重要的,因它說明了惡人的行動並不能破壞上帝的計劃,而且惡人最終也會得到應有的報應。這是有信仰的人在觀看人類歷史時所要有的一個角度與視野。

路加記載猶大的結局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要帶出馬提亞這個後補人物。沒有了猶大的記載,讀者就不明白爲何使徒要推舉另一人去替補。可以說,一15-26的重點就在於推舉馬提亞。爲什麼要刻意記載這段經文?沒有了這段經文可不可以?當我們繼續看下去的時候,就會發現馬提亞這個名字再沒有出現在使徒行傳之中(司提反、腓利反倒比他有更多的記載)。如此一個不太重要的角色,路加爲何在要在這裏交代他的補選?原因只有一個,因爲「十二使徒」是上帝應許得到落實所必須有的一個記號。耶穌曾對門徒說:「我在試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我把國賜給你們,正如父賜給我一樣,使你們在我的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喫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路廿二28-30) 在耶穌的應許裏,將來有份於上帝國並參與審判的人就是常和主耶穌同在的十二使徒。於是,他們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一起的人中另立一位」(徒一22),否則上帝的應許還是有一點缺失。馬提亞的一段記載是必須有的,不在於這個人物對福音往後的擴展有多重要,乃在於它說明上帝的話語必定完全落實。眾人爲巴撒巴和馬提亞搖籤的行動,正好說明整個推舉的過程完全由上帝掌控,使徒的揀選、補選是上帝應許得以落實的一個環節,於是路加有必要記載它。如此看來,一15-26的重點在於指出上帝說的話必須應驗。無論是惡人的埋伏與破壞,還是義人的興起與見證,一切都在上帝的掌管下被使用,來驅使人類歷史朝向上帝國度的來臨。歷史事件的發生並不是偶然的事,也不會阻礙上帝的旨意成就。路加在書卷開首記錄這些事件,除了要爲史實補充資料之外,更重要是藉此校正讀者的視角,好讓他們(及我們)知道用怎樣的眼光去看教會歷史。教會歷史是聖靈的歷史(一1-11),也是上帝的話得到應驗的歷史(一15-26)。

思想:

  • 發生在歷史裏的事情,無論好事惡事都跟上帝要成就祂的應許有關。這個認知對你有何提醒、鼓勵?在上帝的國度裏,原來有人會出局,有人會被補上。保羅曾如此說:「不錯。他們因爲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們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戰戰兢兢。上帝既不顧惜原來的枝子,豈會顧惜你?」(羅十一20-21) 猶大與馬提亞的經歷對你又有何提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