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 光明的果子
潘仕楷

以弗所書五6-9

6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騙了,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些悖逆的人。7所以,不要與他們同夥。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爲人要像光明的子女—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

五7在字面結構的表達上,是與五1成爲一個對比。五1是正面地命令信徒要成爲上帝的效法者,而五7則是反面地命令信徒不要成爲那些悖逆的人的合夥人。這裏所使用的字,是比較加強語氣的,因爲在「合夥」一字之前,再加上了表達「一同」的字首。合夥本身已經表示一同做一些事,所以這個字首並不是改變這字的意思,而是更加強調地否定與這些人一同合夥,指出信徒不可能與那些悖逆的人同流合污,參與在他們的淫亂、污穢、和貪婪之中。

五8清楚地指出信徒所已經有的改變。這裏使用了光明與黑暗的對比。這對比是在新約世界中最常見而且也是最明顯的比喻。我們可以在舊約和死海的昆蘭社團的文獻之中,都經常看到這樣的比喻。在新約中,最多使用這比喻的是使徒約翰的著作,在保羅的著作中也是常見的主題,可見這是信徒生命改變的一個重點。約翰壹書一5宣稱上帝就是光,因此信徒不能再行在黑暗之中。在這裏,保羅指出信徒雖然以前是黑暗的,活在黑暗之中,但是現在已經變成了光明。光明用在上帝身上可以比喻上帝的威嚴、榮耀和真理,也可以引申地指向聖潔。所以,信徒是光明的,一方面是反映我們已經認識和接受了真理,以致擁有榮耀的盼望;另一方面,光明也指向我們在生活之中表現出上帝的聖潔。

保羅指出,雖然我們從前是暗昧的,但現在卻因爲耶穌基督而成爲光明的。因此,我們的行事爲人也應該表現出這作爲光明子女的素質。五9用了一個附加說明的方式,指出作爲光明的子女應該有怎樣的生活表現。「光明的果子」在用法上與在加拉太書之中的「聖靈的果子」相似,光明象徵着上帝的本性和工作,我們受到了上帝的光照,這光明就在我們身上產生果效,結出我們生命素質上的果子。

這裏列舉了三方面的果子。良善、公義、誠實都是抽象的名詞,所包含的意義很廣。「良善」可以是包括任何好的事情,也指向慷慨、恩慈等概念,可以說是因爲對人存有美善的意念而做出的善行,是上帝在祂救贖的工作之中要使信徒做到的事。「公義」一般是指信徒因着信而被上帝所接納,被稱爲義,比較着重我們身份上的印記;「誠實」可能應該作「真理」,表示信徒要行在真理之中。

這裏再一次強調,信徒的生命因着上帝的恩典,已經全面地與以前在黑暗之中的生活脫離,而我們因爲有新生命,就結出新生活的果子。

思想:

  • 我們需要常常記得我們身份的改變,以致在生活中不隨波逐流,更不與作惡的人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