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不要使聖靈擔憂
潘仕楷

以弗所書四28-32

28 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勤勞,親手做正當的事,這樣纔可以把自己有的,分給有缺乏的人。 29 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只要隨着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讓聽見的人得益處。 30 不要使上帝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救贖的日子來到。 31 一切苦毒、憤怒、惱恨、嚷鬧、毀謗,和一切的惡毒都要從你們中間除掉。 32 要仁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四28-32繼續指出信徒羣體所應有的表現。這裏比較着重的是在羣體之中的關係,信徒需要互相幫助,彼此建立,並且要避免和除去任何會破壞羣體和睦之行爲。

首先,在四28-29先有兩個包含正反兩面的教導。這表示我們不只是要停止做壞的事,更要以好的事來替代。這兩節的禁令部份,可能是源自舊約十誡中的第八與第九誡。但是在四28「不可偷竊」之後,卻加上了要各人勤勞地親手做正當的事。而在四29,不是直接地使用第九誡當中的話,禁止做假見證陷害鄰舍,而是將當中的意義表達出來,以更全面的方式,指出「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這裏所指的應該是有破壞性的話,攻擊別人、使人受損的話語。相反地,我們要從破壞轉到建立,使人得益處。

在四31-32,保羅提出了兩組清單。第一組列舉了一些破壞羣體關係的行爲,這些都是要從信徒羣體之中除掉的,這些也都是人與人之間出現仇恨的表現。留意這裏所用的動詞「除掉」是以被動語態表達,從上下文的線索看,這裏應該不是要指出這些事會被上帝除去,以表示上帝會在審判時消滅行這些事的人,而是以非人性化的方式,表示這些行爲必須被除去。這可能包括個人自律地停止這些行爲,同時也可能包括在信徒羣體中,藉着紀律的執行,使這些行爲不再出現在這羣體之中。

在第二組清單,保羅列舉了幾個差不多同義的概念,指出信徒需要以仁慈、憐憫彼此饒恕。上帝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中使信徒得到饒恕,是我們信仰的重要信念,因此也必須在我們的生活之中體現出來。一個不能饒恕別人的人,是一個未真正認識和相信上帝饒恕的恩典的人。這正是耶穌基督在主禱文所給我們的提醒。

在這段中間,四30提出了這些生活表現的背後基本原則。正如在一13-14所說,每一個信徒,當我們聽到和相信福音之後,都接受了聖靈作爲印記,作爲我們得贖而成爲上帝子民的憑據。以賽亞六十三10指責以色列人「竟然悖逆,使他的聖靈憂傷。他就轉變,成爲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這強調了以色列是上帝的子民,但卻違反立約的要求,因此叫聖靈擔憂所指的是信徒羣體中有人的生活與所得的上帝恩典不相符,尤其是指做出破壞合一的事。這裏指出聖潔新生命的一個重要準則,就是信徒羣體既然有聖靈作爲印記住在他們中間,因此信徒行事爲人要尊重這羣體是屬神子民的事實,努力地保守合一與和諧,不要叫聖靈擔憂。

思想:

  • 我們是被救贖的羣體,願我們能按着上帝的恩典與憐憫,活出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