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林前六9-11
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娼妓的,亲男色的、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11从前你们中间也有人是这样;但现在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已经成圣,已经称义了。 【和修版的注:「作娼妓」的原文意思是「娇媚」,可能指神庙里的男妓。】
【参考经文】 【和】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五11但现在,我写信告诉你们,若有称为弟兄的人却仍犯淫乱,或贪婪,或拜偶像,或辱骂,或醉酒,或勒索,这样的人不可跟他交往,就是跟他吃饭都不可以。
在林前六9-20,保罗就五至六章谈及的问题作一个详细的总结,带出重要的属灵原则,也纠正了一些被误用的属灵片语。保罗在林前六9-11先做一个小结。在这个小结中,一方面,在六9-10,保罗提出了一个崇高的、圣洁的和严厉的属灵原则,但另一方面,在六11,保罗用肯定的话去安慰充满软弱和失败的信徒,虽然他们曾经失败,现今也落在各种失败里,但只要他们愿意悔改,紧紧依靠神,亲密与神同行,坚持在主里面,他们就有得救的把握,他们就「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已经成圣,已经称义了」!
保罗首先带出严厉的原则:「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不要自欺!」(Do not be deceived!)这片语也可以翻译为「不要被误导!」无论自己骗自己,或是被片面的道理所迷惑,我们都要有一个清晰的属灵原则:「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有些人滥用「因信称义」或福音的片面道理,说,基督徒仍能有继续放纵的自由,放纵自私自利、情欲的「坏神学」、「坏道理」!保罗和雅各等不断谴责这些「坏神学」、「坏道理」!在罗马书,保罗严厉谴责一个坏道理:「我们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吗?」保罗的回复是立刻的、坚定的、猛烈的:「绝对不可!」(罗六1-2)保罗在罗二4(和合本)说得好:「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神的恩典、神的救恩、神赐的因信称义从来不是让我们放纵情欲,让我们继续任性犯罪!「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谈到新天新地时,启示录说:「城外有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以及所有喜爱和行虚谎的人。」(启二十二15)神不断给我们悔改的机会,也给我们每天同行和赦罪的恩典,这不是让我们继续犯罪,而是让我们不断依靠神走「敬虔、光明、行善」的道路。
相对五11,保罗再加上四项,共十点。其中新加的「奸淫的、作娼妓的,亲男色的、偷窃的」四项里,三项与性淫乱有关。「作娼妓的」(malakos)一词,在和合本翻译为「作娈童的」;这词有「柔软」的意思,现代一些学者看这是指「有女人气的男人」,可能是指当时被男人作发泄工具的庙院男妓。这十项的罪的范围颇为广泛,其中与性伦理有关的罪就有四项。这就间接引导读者进入六12-20的段落,在那里保罗谴责某些哥林多信徒认为基督徒的自由,也包括当代哥林多城市泛滥的问题,就是「召妓寻欢」的败德。要留意的是,按照希腊文的表达,保罗不是列出十项罪,而是列出十种人,用希腊文的语法,都是男性名词,就是「无论是淫乱的人、拜偶像的人、奸淫的人、作娈童的人、亲男色的人、偷窃的人、贪婪的人、醉酒的人、辱骂的人、勒索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仍想继续作罪人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唯独曾经是罪人,现今却靠基督「洗净了,圣洁了,称义了」的人,才能承受神的国!基督徒曾是罪人,现今已经蒙恩,我们每天仍需要经历神赦罪的恩典,但严格来说,在主耶稣里,我们的身份不再是罪人,我们的人生目标也不是要继续在罪中打滚,我们是走天路的人,要靠主「恨罪、离罪、行善、发光」!
思想:
-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吗?」「绝对不可!」「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我们必须走靠主「恨罪、离罪、行善、发光」的路!这也是你的选择、抉择和追求吗?
- 「酒色财气」害死很多人!性方面的跌倒也害死了不少基督徒和牧者!我们要时常警惕自己!远离邪淫!远离各种邪情私欲!求神怜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