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结二十二6-16
6「看哪,以色列的领袖在你那里,为了流人的血各逞其能。7你那里有轻慢父母的,在你当中有欺压寄居者的,你那里也有亏负孤儿寡妇的。8你藐视我的圣物,干犯我的安息日。9你那里有为流人血而毁谤人的,你那里有在山上吃祭物的,在你当中也有行淫乱的,10有露父亲下体的,有玷辱经期中不洁净之妇人的。11这人与邻舍的妻子行可憎的事,那人行淫污辱媳妇,在你那里还有人污辱他的姊妹,父亲的女儿。12你那里有收取报酬而流人血的。你取利息,又索取高利;欺压邻舍,夺取财物;你竟然忘了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3「看哪,我因你所得不义之财和你们中间所流的血,就击打手掌。14到了我对付你的日子,你的心岂能忍受呢?你的手还能有力吗?我─耶和华说了这话,就必成就。15我要把你驱散到列国,分散在列邦。我也必除掉你们中间的污秽。16你在列国眼前因自己所做的被侮辱,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耶路撒冷被称为流人血的城,已在以西结书二十二章当中多处都有记载(2、3、4、6、9、12、13、27节),成为这一章的主题所在,而6-16节详细记载了其中的恶行,大部分的内容都与神圣法典(Holiness Code)(利十七至二十六章)的内容有关。
经文以「流人的血」作开始(6节),与利未记十七章4节中的描述吻合,而第7节提到「轻慢父母」、「欺压寄居者」及「亏负孤儿寡妇」,这一切都是利未记十九章的条例中提及的;第8节提到藐视圣物,干犯安息日,这都是「神圣法典」的中心关注,第9-11节提到不法的性行为,这与利未记十八及二十章提到乱伦及淫乱的事有关。这样,以西结把利未记中神圣法典的内容对照犹大人当前的恶行,便发现他们做尽律法所不容许的事情,比列国的情况更甚。
神圣法典(利十七至二十六章)的神学中心来自利未记十九章2节:「你们要成为圣,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神圣的。」以色列民之所以遵守神的吩咐,并不是因为律法主义,而是因为要活出上帝的神圣,借着道德的规范来活出神圣的光辉,践行律法因而连结到以色列民作为神圣子民的身份之上,也连结到上帝作为神圣的他者之中,因着这个神圣身份,主导了以色列民所有的道德及言行。可是,以西结那一代的以色列民把持不了这种身份的认定,他们按照自己的喜好与欲望来过他们的人生,做尽迦南风俗的事,与自身作为神圣子民的身份不配。这样,他们表面上拥有神圣子民的名称,但他们的行为与这身份南辕北辙。
在这一切的恶行之上,「流人血」是最严重的罪行,所流的血都要归到凡流人血的人身上,并要从百姓中把这人剪除(利十七4)。可是现在整个耶路撒冷都在流血,神便要按照律法的要求,把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及领袖尽都剪除。因此,15-16节便指出以色列民要分散在列邦中,并在列国眼前被侮辱,目的就是「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很多时候,当我们愚昧无知地犯罪时,都弄不清楚谁才是生命的主,但当一切报应要临到犯罪者身上时,人才能知道原来生命的主宰并不是自己,而是耶和华,这便是「知道我是耶和华」的意思。而「我是耶和华」也是神圣法典的重复用字,特别在利未记十九章当中的很多律例之后,都加上「我是耶和华」的字句,为要让守法者明白守律法的场景及目的就是认定「我是耶和华」的事实及神学要点。「我是耶和华」也是身份的认定,以色列民要认定耶和华是生命的主宰,以色列民因而被提醒要活出与自己作为神圣子民身份匹配的生命。
思想:
一个人的身份,决定一个人的行为,一个人有甚么行为,来自一个人有甚么身份。你对自己作为神圣子民的身份有多少认定?以西结那一代的以色列民的罪行如何成为你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