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 恶名昭彰的城
高铭谦

经文:结二十二1-5

1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2「你,人子啊,你要审问,审问这流人血的城吗?要使它知道它一切可憎的事。3你要说,主耶和华如此说:那在其中流人血的城啊,它的时刻已到,它制造偶像玷污了自己。4你因流了人的血,算为有罪;因所制造的偶像,玷污自己;你使你的日子临近,你的年数已来到。所以我使你承受列国的凌辱和列邦的讥诮。5你这恶名昭彰、混乱的城啊,离你或远或近的国家都必讥诮你。

以西结书二十二章针对耶路撒冷及其中的领袖作出指控,指出这是极度罪恶之城,我们可以把这章分为三段,第一段主要说明耶路撒冷是流人血的城(结二十二1-16),第二段说明耶和华对耶路撒冷的审判(结二十二17-22),第三段描述对未被洁净之地的审判(结二十二23-31),我们会分别用几天来默想其中的意思。今天我们首先来默想全章的开场白,这开场白说明耶路撒冷是恶名昭彰的城(结二十二1-5)。

经文一开始用了「流人血的城」作为对耶路撒冷的描述,「流人血」成为第二十二章中重要的字眼(23469121327节),我们会在明天更多来默想这字眼。作为圣城的耶路撒冷,竟然是一个流人血的城,这是匪夷所思的事,耶路撒冷作为神的子民施行律法公义的地方,理论上比列国其他城市更明白甚么是神圣与公义,可是她却竟然成为反见证,在应该神圣的地方成为邪恶,应该是公义的地方成为欺压,颠倒了正邪的理解。

因此,4节指出耶路撒冷要承受「列国的凌辱和列邦的讥诮」,并在第5节说明这流人血的城已经到达「恶名昭彰」的地步。申命记指出,当以色列民谨守神的一切诫命、典章与律例时(申二十六17-18),以色列民便能「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他所造的万国之上。」(申二十六19)可是,以西结时期的犹大国却成为列国中最有名的罪恶之城,耶路撒冷得不到美名与尊荣,反而是恶名昭彰,这种反见证,成为列国讥讽的对象,神的名也因而蒙羞。第5节提到「或远或近的国家都必讥诮你」,这种「远」和「近」的对比,说明了完完全全的意思,代表耶路撒冷的恶名已被全地的列国认知。

思想:

你期望你成为「得称赞、美名、尊荣」的见证,还是「恶名昭彰」的反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