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永遠的約
高銘謙

經文:詩篇一零五8

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記念他吩咐的話,直到千代

有限的人與無限的神立約,這本是不可能的事。

盟約(covenant)與合約(contract)不同,後者是「如果你...我便....」的思維,所講求的是利益及交換關係,前者是「就算你....我都.....」的思維,所要求的是委身的承諾,就算對方常使自己失望,也決意委身到底,義無反顧。

能完全義無反顧,永遠委身於對方,珍惜及擁抱對方,這便是「永遠的盟約」(永約)。只有上帝纔可與人立永約,因爲在立約的神聖一方(上帝)擁有永恆的特質,祂有不死的委身,就算以色列民常常背叛上帝,都不能否定永約的效力。當「永恆」加上「委身」,當「神聖」加上「仁愛」,永約便因而產生,那怕日後以色列民的埋怨聲有多刺耳,神仍不放棄自己的子民。

既然立約的一方是永恆的神,約的另一方也必須永恆,才能確保永約的永恆性,因此,這約不只是與亞伯拉罕立,還必須與他的後代立:「我要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爲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十七7) 亞伯拉罕是有限的人,沒有資格承接永恆,所以這約必須與他子孫立,甚至包括與亞伯拉罕分享一樣信心的基督徒(加三章),這永約才能存到永恆。

摩西之約也是永約,因爲此約也是世世代代的約:「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爲永遠的約。」(出三十一16) 這約以安息日爲記號,這日是聖日,是神的日子,是聖潔的日子,也是記念永恆的日子,讓人看見神對百姓不離不棄的委身。

思想:

這樣,當詩人唱出「上主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三六篇)時,他其實在宣告神的「委身/慈愛」不改變。就算世事萬變,人事變遷,神對永約的委身仍然是我們的常數,讓我們在不穩定的變量中找到讚美的理由,也在不守信用的世代中找到永恆承諾的可能。

上帝對你有不死的愛,我們也要以不死的心去委身於祂,緊緊跟隨祂,讓祂在你身上兌現祂永恆的盟誓,就是祂義無反顧的愛。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