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問:第十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是:“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147問:在第十條誡命中,命令什麼責任?
答:在第十條誡命中,命令的責任是:
(2)用正直仁愛的精神對待我們的鄰舍,以致於我們關乎他人的一切的動機和情感,都是以促進他人的益處爲念(伯31:29;羅12:15;詩122:7- 9;提前1:5;斯10:3;林前13:4-7)。
148問:在第十條誡命中,禁止什麼罪行?
答:在第十條誡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1)對自己的現狀不滿(王上21:4;斯5:13;林前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