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42 論感恩的生活 110-111問

110問:在第八條誡命裏,上帝禁止什麼?

答:上帝所禁止的偷竊和強奪(1),不僅包括那些掌權者所處罰的;

而且,在上帝眼中,凡用暴力或假借權力之名,例如不公平的度量衡、貨物、錢幣、高利貸(2),或任何被上帝所禁戒的方法,以詐取他人財物的所有邪惡手段和計謀,都是偷竊(3);

此外,一切貪婪(4),以及對上帝恩賜的浪費和濫用,也是偷竊(5)。

參考經文:

  1. 出22:1林前5:9,106:9,10
  2. 申25:13-16詩15:5箴11:112:22結45:9-12路6:35
  3. 彌6:9-11路3:14雅5:1-6
  4. 路12:15弗5:5
  5. 箴21:2023:20,21路16:10-13  

111問:在這條誡命裏,上帝對你的要求是什麼呢?

答:在各樣事情上,都要盡力為他人的好處着想,正如我願意人家怎樣待我,我也要怎樣待人,並且忠心工作,使我能夠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1)。

參考經文:

  1. 賽58:5-10太7:12加6:9,10弗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