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問:在第八條誡命裏,上帝禁止什麼?
答:上帝所禁止的偷竊和強奪(1),不僅包括那些掌權者所處罰的;
而且,在上帝眼中,凡用暴力或假借權力之名,例如不公平的度量衡、貨物、錢幣、高利貸(2),或任何被上帝所禁戒的方法,以詐取他人財物的所有邪惡手段和計謀,都是偷竊(3);
此外,一切貪婪(4),以及對上帝恩賜的浪費和濫用,也是偷竊(5)。
參考經文:
- 出22:1;林前5:9,10;6:9,10
- 申25:13-16;詩15:5;箴11:1;12:22;結45:9-12;路6:35
- 彌6:9-11;路3:14;雅5:1-6
- 路12:15;弗5:5
- 箴21:20;23:20,21;路16:10-13
111問:在這條誡命裏,上帝對你的要求是什麼呢?
答:在各樣事情上,都要盡力為他人的好處着想,正如我願意人家怎樣待我,我也要怎樣待人,並且忠心工作,使我能夠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1)。
參考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