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問:什麼是上帝的律法?
答:上帝說了以下的話(1): 第一條誡命:“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爲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誡命:“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爲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爲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爲無罪。” 第四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爲聖日。” 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 第七條誡命:“不可姦淫。” 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 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參考經文:
93問:怎樣劃分這些誡命? 答:劃分爲兩塊法版:第一塊有四條誡命,教訓我們對上帝的責任;第二塊有六條誡命,教訓我們對鄰舍的責任(1)。
參考經文:
94問:在第一條誡命裏,上帝吩咐什麼?
答:正如我懇切地渴慕自己的靈魂得救一樣,我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1)、巫術、邪術、迷信(2),以及對聖徒或其他受造者的求告(3);
並且,我應當正確地學習認識獨一的真神(4),惟獨信靠他(5),用謙卑(6)、忍耐的心(7)順服他,盼望惟獨從他得一切的好處(8),並且全心愛他(9),敬畏他(10),榮耀他(11),以至寧願捨棄一切受造之物,也不願稍微違揹他的旨意(12)。
參考經文:
- 林前6:9,10;10:5-14;約壹5:21
- 利19:31;申18:9-12
- 太4:10;啟19:10;22:8,9
- 約17:3
- 耶17:5,7
- 彼前5:5,6
- 羅5:3,4;林前10:10;腓2:14;西1:11;來10:36
- 詩104:27,28;賽45:7;雅1:17
- 申6:5;太22:37
- 申6:2;詩111:10;箴1:7;9:10;太10:28;彼前1:17
- 申6:13;太4:10;申10:20
- 太5:29,30;10:37-39;徒5:29
95問:什麼是偶像崇拜?
答:就是除信靠在聖經中自我啟示的獨一真神之外,信靠其它任何臆造或製造的有形無形的東西(1)。
參考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