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十條誡命 第79-81問

79問:第十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是:“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80問:第十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吩咐我們要對自己的境況完全知足(提前6:6來13:5),用正直仁愛的精神對待鄰舍及其所擁有的一切(伯31:29羅12:15提前1:5林前13:4-7)。

81問:第十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禁止我們對自己的現狀不滿(王上21:4斯5:13林前10:10),對鄰舍的善況嫉妒、難受(加5:26雅3:1416),並對他所擁有的表現出非分的舉動和感受(羅7:7-813:9申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