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問:第十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是:“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80問:第十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吩咐我們要對自己的境況完全知足(提前6:6;來13:5),用正直仁愛的精神對待鄰舍及其所擁有的一切(伯31:29;羅12:15;提前1:5;林前13:4-7)。
81問:第十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禁止我們對自己的現狀不滿(王上21:4;斯5:13;林前10:10),對鄰舍的善況嫉妒、難受(加5:26;雅3:14,16),並對他所擁有的表現出非分的舉動和感受(羅7:7-8;13:9;申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