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裏沒有懼怕;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爲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起初,很小的孩子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行爲。他們不情願的核心因素是懼怕。但若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中,轉變則會逐漸發生。孩子們會變得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行爲,因爲他們相信父母對他們的愛是堅定不移的。當愛被給予和接受時—當愛成爲無條件的準則時—它消除了關係中的懼怕。
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是如此。約翰寫道:“愛裏沒有懼怕;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怕什麼呢?害怕被懲罰,害怕被驅逐,害怕關係的終結。
但神無條件的愛從來就不是這樣。他對我們的愛不是基於我們的善行,而是基於他的選擇。他的愛是他性格的反映。即使我們犯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約翰一書1:9)。神在耶穌基督裏向我們顯明瞭他的愛(羅馬書5:8)。我們不應該害怕會因任何事而與他的愛隔絕(羅馬書8:35-39)。
你在神的愛中有平安嗎?求他除去你心中所有的懼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