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问 礼拜二

第52问: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对我们拥有主权,我们是属祂 的,并且祂是忌邪的,要我们专心敬拜祂。

礼拜二

因为上帝创造万物,万物就都属于上帝。那也包括我们在内。上帝用祂儿子的血将我们赎买回来,归给祂自己,我们在双重意义上属于上帝。我们属于祂,因祂造了我们;我们属于祂,因祂买赎我们归给祂自己。上帝有权照祂喜悦的方式来对待我们这些受造者。当祂告诉我们如何在敬拜中来到祂面前的时候,我们都当顺服祂。请读诗篇95:1-7上。

诗篇95:1 来啊,我们要向耶和华歌唱;向拯救我们的磐石欢呼!

诗篇95:2 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

诗篇95:3 因耶和华为大 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

诗篇95:4 地的深处在他手中,山的高峰也属他。

诗篇95:5 海洋属他,是他造的;旱地也是他手造成的。

诗篇95:6 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

诗篇95:7 因为他是我们的 神,我们是他草场的羊,是他手下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