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问 礼拜四

第49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 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 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 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 代。”

礼拜四

基督徒的敬拜,还有两个重要的部分:洗礼与圣餐。一个人受洗,表明他或她与基督联合,成为上帝百姓中的一员。受洗应该当众进行,在上帝的其他百姓面前进行。洗礼是非常严肃的事,但也是值得庆贺的事。圣餐也是非常严肃的,因为上帝的百姓聚集一起来记念耶稣的死。圣餐同样是庆贺的时间,因为我们记念耶稣为我们死,叫我们的罪都得赦免。我们有这两种特殊的敬拜,是因为主耶稣就是如此命令我们的。请读马太福音28:19哥林多前书11:23-26

马太福音28:19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哥林多前书11:23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哥林多前书11:24 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哥林多前书11:25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哥林多前书11:26 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