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 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
李文耀

林後四1-6

1所以,既然我們蒙憐憫受了這事奉的責任,就不喪膽,2反而把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曲解神的道,只將真理顯揚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推薦給各人的良心。3即使我們的福音被遮蔽,那只是對滅亡的人遮蔽。4這些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基督本是神的像。5我們不是傳自己,而是傳耶穌基督爲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6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使我們知道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臉上。

這裏,保羅就他在二14到三18所說過的話作出一個小結,原文以「所以」或「基於這樣」(διὰ τοῦτο)開始。基於所做的一切(能到處去傳講上帝的道及見證聖靈在信徒身上的作爲)都是出於上帝,並深深感受到這是滿有恩典和榮光的一個職事,保羅就有信心和盼望去迴應各樣針對他的質疑和攻擊。「既然我們蒙憐憫受了這事奉的責任,就不喪膽。」(四1) 這一句話的聲明正迴應了先前兩個問題:「這些事誰能擔當?」(二16)、「你有沒有推薦信/資格呢?」(三1) 在保羅來看,面對這個充滿榮光的職事,若不是上帝的憐憫和恩待,其實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或能力去勝任。既然一切出於上帝,並有聖靈的工作伴隨着,那麼擔當這個榮耀職事的人就不用懼怕、膽怯了。「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上帝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爲我們眾人舍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羅八31-33) 答案明顯是否定的。

作新約的執事除了不用喪膽外,生命也要變成與主一樣的形像,好把主的榮光返照出來(三18)。保羅在四4進一步指出,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Christ, who is the image of God)。從上文下理看,「形像」(εἰκὼν)的重點應放在返照榮光之上,保羅在這裏要指出的主要不是本質上的一樣(即「耶穌基督本質上是上帝」),乃是上帝榮耀的光輝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彰顯出來(四6),正如一個人看到錢幣上皇帝的像,就知道他是誰及爲人如何。好的皇帝就被人稱讚、擁戴,惡的就被人責備、唾棄。學者指出,保羅此處想到的是創世記一章的經文,因爲四 6特別提到「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上帝」。當上帝創造人類的時候,按聖經的記載,祂是照着自己的形像、樣式造男造女(創一26-27)。在上帝的創造旨意裏,眾多受造物之中就只有人類具備上帝的形像,可以把上帝榮耀的光輝返照出來。可惜因着人犯罪墮落的緣故,上帝的形像在人身上破損了(至於破損程度有多大,不同的神學傳統就有不同的理解),從此以後,人在自己身上再看不到上帝的榮光,更扭曲的是人把受造之物奉爲神來敬拜:「這些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四4) 然而,在上帝的憐憫與聖靈的光照下,人可以恢復及再一次在自己身上看到那失落了的上帝的形像,不過此刻必須通過耶穌基督這個中保: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四4)人在聖靈裏變成了與主有同樣的形像(三18)上帝的形像得以在人身上恢復過來(創一27)。

從這個角度看,恢復上帝的形像是基督福音所帶出的效果,也是叫上帝得到榮耀的地方。單單罪得赦免不會彰顯到上帝極大的榮耀,惟有生命改變成與主相似、有主的形像纔可以。耶穌基督的福音不只是叫人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肯定的,三9),乃是進一步把人的生命改變到可把上帝榮耀的光輝彰顯出來,像耶穌基督一樣。是以,事奉從來不是能力和資格的問題。生命能否像主一樣彰顯上帝的榮光纔是至關重要的事。攻擊保羅的人從根本就搞錯了方向、問錯了問題。

與主有同樣形像的生命是一種怎樣的生命呢?這是一個相當值得深入思想的神學問題。這裏,保羅提到幾個方面都同做人光明磊落有關:把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不行詭詐、不曲解上帝的道,只將真理顯揚出來(四2)。光明磊落、行在光明中是做人的基本態度,也是耶穌基督在世時的生活表現。耶穌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只有光明磊落、行在光明中的人才能把上帝榮耀的光輝返照出來。

思想:

人本有上帝的形像。通過這段經文,保羅怎樣幫助我們重新認識有關上帝的形像的事情?在此世中,人在哪裏可以清楚看到上帝的形像?跟隨主的人在生命上會有甚麼轉變和表現?爲了傳講基督的道,我有沒有把暗昧可恥的事棄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