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问 礼拜三

第81問:第十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十條誡命禁止我們對自己的現狀不滿,對鄰舍的善況嫉妒、難受,並對他所擁有的表現出非分的舉動和感受。

禮拜三

詩篇112描述了義人和他將要得到的祝福。詩篇中說義人永遠穩固。義人會永遠信靠主。他有足夠的東西與窮人分享。請讀詩篇112:10,看看惡人對於義人的福分有何反應。

詩篇112:10 惡人看見便惱恨,必咬牙而消化;惡人的心願要歸滅絕。

這種邪惡的心態,是第十誡命所禁止的。我們不可對於別人的成功產生嫉妒或不平的心。我們閱讀詩篇第112篇的時候,會承認惡人嫉妒別人是錯誤的。但是我們卻常常犯同樣的錯誤。別人成功的時候,我們心存嫉妒。我們情願成功的人是我們。也許我們不太喜歡的人因爲什麼原因受到了讚揚。我們不太高興,因爲我們覺得他/她不配。這確實不是一個容易守的誡命。它迫使我們認真省察我們自己的心態,叫我們看到我們常常是罪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