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問:第九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九條誡命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礼拜三
還記得最近一次有人跟你講別人的壞話嗎?當你聽到關於那個人的壞話,你有沒有感到特別有意思?多久之後你把這話講給別人?雖然我們知道不對,但是我們都喜歡傳播我們聽到的關於別人的壞話。大多數情況我們所傳播的內容,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都是真事。說一些貶低人的不實之言,這就叫做誹謗造謠。上帝禁止我們傳播謠言。請讀利未記19:16。
利未記19:16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
要當心,不要傳播我們聽見的關於別人的壞話。你可能正在觸犯上帝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