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候未到,不可妄下斷語。(哥林多前書4:5)
評判他人就如同呼吸一樣,自然而然。有時最糟糕的批評者就是那些選擇以經文爲武器的基督徒。因此,如果你是受到論斷的人,儘量謹記這四件事:
一、表現謙卑。如果你有罪,就向上帝、自己和其他適當的人承認錯誤。認罪意味着誠實並帶來靈性的成長(參約翰一書1:9)。
二、熟悉經文。撒旦斷章取義地引用經文,試圖給耶穌設下陷阱,但耶穌知道經文的上下文,所以祂沒有上當受騙(參路加福音4:1-3)。當經文被斷章取義時,謹記上帝並不是以此來針對你。當你受到上帝話語合宜的評判時,不要絕望;這並非表示祂對你生氣了。祂愛你,就如同你愛你的孩子,即使在他們違揹你的時候,你也會把他們的行爲視爲“教學時刻”來培養他們。“主管教祂所愛的人,責罰祂收納的兒子。”(希伯來書12:6)
三、不要讓人激怒,因而試圖爲自己辯護。評頭論足的人對事實不感興趣,他們只不過想通過使你感到糟糕來讓自己感覺良好。明智地選擇你的戰爭,別在瑣碎的事上浪費時間。保羅是這樣迴應他的批評者的:“我對你們或別人給我的評價毫不介意,我也不評價我自己。”(哥林多前書4:3)
四、不要自願加入陪審團。如果上帝沒有定你的罪,你就不要審判自己。效法保羅——“我也不評價我自己”。如果你錯了,你就承認,靠着上帝的恩典去改正。然後,立定心志過不受定罪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