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自愛
法蘭斯.貝克(Frans Bakker)

愛是……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

——《哥林多前書》13:5

這是保羅關於愛或愛心的定義。在這少量的幾個字中,我們發現了重生之後生活的準則。今天,有很多人談論愛,用言語來描述一個完美的基督徒典範是容易的。但在話語和行動之間,存在着巨大的差異。當這種愛走進我們實際的生活時,我們纔開始看見自己何等缺乏這樣的愛,我們也將不只在嘴上談論愛。不是我們說的話,而是我們的生活,才能證明我們是否真的體驗過這樣的愛。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不聚焦於關注自己,不是隻尋求如何處理自己的事情。這不是說我們不能尋求自己的福分,如果是這種情形,《詩篇》作者在缺乏中禱告上帝拯救便是徒然。路德也就不會被允許問這個問題:“我怎樣才能得救?”想一想所有那些帶着自己的需要來到基督面前的人,主從來沒有拒絕任何來到他面前尋求醫治的靈魂。在我們中間存在某種自愛是許可的。聖經告訴我們,要愛鄰舍如同愛自己。所以,我們是可以愛自己的。當上帝做工時,我們不是變得對自己漠不關心。讓我們清醒一點,不要把這些文本中的話語理解爲不能爲自己渴求任何事,渴望自我保護本身不是罪,我們不要假裝不關心自己,因爲那隻能表明我們不再是自己了。

然而,這些字句裏所包含的意思,足夠引起我們對自己的震驚,因爲,當這種自愛跟上帝的愛和對鄰舍的愛分離時,就將不再是真愛。實際上,它已經完全不再是愛了。這樣,我們便只會去尋求自己的益處,這就是自我中心。自我中心是罪的核心,甚至純粹和正統的宗教也能掩藏自我中心,但其中除了虛假之愛外一無所有。

是否到處都充斥着虛假之愛?你是否也在自己身上發現這種虛假之愛——這種將自己的慾望放在第一位的愛?有一種自愛,是隻要將天堂給我們,便可以不要上帝;還有一種愛,以愛爲藉口幫助鄰舍,實際上仍在尋求自己的益處。想一想聖經中記載的那九個患大麻風的人,他們向耶穌祈求得到醫治,這不是罪,他們的罪,是在這種努力中只尋求自己的益處。這是一幅描繪我們每一個人的畫面,這是我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