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2:1-12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一個婚宴,耶穌的母親在那裏。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宴。3酒用完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4耶穌說:「母親,我與你何干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吧。」6照猶太人潔淨禮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耶穌又說:「現在舀出來,送給宴會總管。」他們就送了去。9宴會總管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於是宴會總管叫新郎來,10對他說:「人家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人喝夠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現在!」11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了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12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兄弟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天。
弟兄姊妹平安,歡迎《爾道自建》的讀者們。這個月,我們會一起慢讀約翰福音二1-三15 的經文。我們將會細心思考約翰福音記載的三個故事——分別是耶穌水變成酒的故事、耶穌潔淨耶路撒冷聖殿的故事,以及尼哥德慕夜訪耶穌的故事。如果你一直是爾道自建的靈修讀者,相信你不會陌生。一如以往,我們會慢慢地讀,嘗試體會細味每一節經文對我們的意義。
如果我們細心思考,這三個故事正是耶穌在世上不同層面的工作。「水變成酒」的故事是耶穌第一個神蹟——它超越了人所理解的自然科學的定律;耶穌潔淨聖殿是耶穌在世上的社會行徑,它牽涉耶穌對社會的改變;最後,尼哥德慕的故事乃是耶穌與他單對單的遭遇,是一種個人內心的心靈改變。
不過,究竟何謂「神蹟」呢?有人說,神蹟是超越「自然定律」的上帝工作——我們不能解釋的,超乎我們常理的,違反我們認知的。不過,廣義地説,或從中文的字義來説,「神蹟」或者也可以理解為「上帝工作的行跡」吧?因此,神蹟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上帝的工作。上帝工作,可以超越自然定律,也可以按着自然定律。根據《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如此說:「上帝保持、指導、處理、掌管一切受造物,包括他們的行動與事物,從最大的到最小的,使自己榮耀的智慧、能力、正義、善良、憐憫得著稱讚。」然而,「上帝雖然在一般的護理中使用方法, 但祂若看為好, 也可以不受方法的約束行事──不用它,超越它,甚至牴觸它。」
言下之意,上帝的工作可以超自然,也可以合乎自然。
有關神蹟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究竟一個超越自然定律的神蹟,它的存在是否就必然沒有任何科學上的行跡?譬如說,我們都同意「摩西分紅海」是一個神蹟。唯有上帝才能導致「摩西分紅海」。不過,難道「摩西分紅海」這神蹟就沒有任何科學上描述性的現象可解釋嗎?任何世上存在之事物,都必然有它在世上存在的痕跡。隨着人類科技與醫術的進步,我們對「自然定律」的認識越來越廣闊,古代被認為是奧祕、超自然、神蹟的事,今日都逐漸被科學所發現與解釋。
或者,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多了,我們發現神蹟的機會也少——我們對上帝工作的驚喜也減少。不過,雖然如此,上帝的作為依然沒有改變。
思想:
你覺得甚麼是神蹟呢?你覺得今天仍會看見神蹟嗎?
上帝在你生命中的工作是一個神蹟嗎?試試今天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