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自剖有啥用?知錯又不能改!
許萬常

經文:“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

詩人徐志摩曾經在一篇題為《自剖》的文章中,不停地自我剖析,或許他覺得自身隱藏著極豐富的礦產,自剖如挖寶礦,這個過程中充滿自我認知的驚喜。

但在我看來,自剖是自愛的表現,盡是繞著自己的感覺在轉,情感氾濫,甚至把自己都給淹沒了。這個自剖過程,如剝洋蔥,愈剝愈流淚,但人的內涵並不多,經不起太深的自我剖析。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保羅曾說。既是如此,他把自身的所有都當作“有損的”——其中並沒什麼好的;他生命中唯一的至寶是“認識我主基督耶穌”,其他的東西都可有可無,只是一大堆令人掩鼻的糞土。

按著保羅這樣的理解,自我剖析也可以比作扒糞,愈扒愈臭的熏人,臭氣沖天,扒到後來,也許會有人急著從“自己”的世界中逃走,因為無法面對自己;但自戀的人,自我感覺良好,自我剖析後,對自我生出百般呵護,將自己慣壞。總之,人跟自我的感覺靠的太近,都不是一件好事。

人長大的訣竅,在於捨己。

人分析自我、他人之後,妄下結論,就是論斷,這對己對人都不公平,因為“判斷我的乃是主”,因此使徒說:“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參《林前》4:3-4),人若不信神,自剖便是白費力氣,徒勞無功,所得的結論,並不能作為稱義或定罪的依據。

自古以來,東西哲人都善於自省——“未經省視的生命不值得活”,蘇格拉底曾說;“吾日三省吾身”,孔老夫子也曾提到。問題的關鍵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反省是知錯,知錯能改固然是一件好事,然而“錯”這種事,行出來由不得我,因此,知錯不能改,便成為人生痛苦的根源。

“如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我以為,人的自剖或自省,都應該止於保羅這個信心的宣告,若再往下走,就沒底了。因為倘若沒有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人自剖的結果,不過是自我定罪,砂石中濾不出金沙。

“罪的功價乃是死”,自剖如自焚,愈剖愈害怕。唯一能做的,是不斷地替自己辯護,為要合理化自己這一生的裡外所行、這一切的著作等身。

生命的至寶是主耶穌,因此,自剖不如轉向主,認識自己不如認識主。

《傳道書》寫道:“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傳》12:12)倘若著書立說,只是用來自剖,疲勞不堪是一個必然的結局。因此,作為一個寫作者,文字並非用來自我剖析、自我詮釋的工具,而是一條道路、一座橋樑,帶領人通往主那裡去,見證我們與主之間深奧的愛情。

禱告:天父,我們裡面實在沒有什麼善,離開了你,我們便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我們不再將眼目放在自己身上,乃是單單地仰望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