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 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
葉松茂

提摩太後書 二11-13

這話是可信的: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 我們若忍耐到底,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 因爲他不能否認自己。

今天我們再思想這首四行詩的結構,昨天提到在前三句,每一句的前半句是信徒的行動或態度,後半句則是基督相應的迴應。

第一句的前半句「我們若與基督同死」是過去式,後半句「也必與他同活」是未來式。這一句應該是指信徒悔改歸主或受洗時,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屬靈經歷。這是與羅馬書六8相類似的描述。

第二句的前半句「我們若忍耐到底」是現在式,後半句「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是未來式。這一句就是保羅引用這首詩的原因,帶出了全段的主題:你現在忍受患難,將來就必與主一同作王。

第三句的全句都是未來式,是以負面的角度帶出第二句相同的意思。如果有人叛教,基督再回來審判時,也不會承認是認識他的。「不認」的意思是斷絕關係、劃清界線。如果你跟基督劃清界線,基督將來也會跟你劃清界線。

這首詩的正反神人互動的結構讓我們記起撒上二30其中一句話:「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上帝是在預告:祂要責罰祭司以利兩個不尊重上帝的兒子。這句話又出現在奧斯卡金像獎最佳電影「烈火戰車」(Chariots of Fire)中。

電影講述一個真實的故事,蘇格蘭人李愛銳(Eric Liddell), 原先是當年奧運一百米的奪冠熱門,但因爲賽事安排在主日舉行,違反當時他的信仰原則,他決定放棄出賽,引發社會上巨大的迴響,報章在頭版報導並批評他,電影中皇儲也嘗試遊說他,但無功而還。李愛鋭最後改爲參加不擅長的四百米,決賽只勉強入圍,編在最外圍的賽道。開賽前有人給了他一個字條,上面寫着:「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受到激勵,他全力以赴地去跑。由於他在位置最前的賽道,看不見任何對手,沒法針對其他人的跑速逐漸發力,所以他決定絕不會留力,全程四百米像跑一百米一樣,從一開始就全速飛奔。到二百米時他遙遙領先,但全場都認爲他一定沒有體力以這種速度完成賽事。然而,他以自己獨特的跑姿,擡頭仰望天空,昂首闊步地繼續狂奔,最終贏得冠軍,還破了世界紀錄。

電影就是在這歡呼聲中結束的,但李愛銳卻不是以世人的掌聲爲自己的人生目標。奪金後第二年他就放棄運動員的生涯,遠赴中國當宣教士。日本侵華時,局勢危急,他送走了妻兒,孤身留在中國教書,最後被關在日軍集中營。在集中營的兩年,他仍然努力實踐信仰,爲營中的孩子開辦科學班和聖經班,也教他們踢足球。最後李愛鋭病死在集中營裏,沒有世人的掌聲,與奧運金牌的榮耀更沾不上邊。

但他在見到主面時,卻一定會得到那真正的冠冕,上面一定寫着:「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

思想:

你凡事尊重上帝嗎?你在追求奧運金牌,還是上帝的冠冕?